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14:25:43 157 人看过

一、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条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二、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的材料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社会团体设立的文件

3、章程

三、上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关于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申请

2、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成立登记的决定。

3、根据决定结果制作文书和证件(如准予)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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