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债权人可否变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05:31:33 314 人看过

可以。债权转让协议已依法达成且已依法通知债务人,可作为申请变更案件执行人的依据的认定是正确的,作出裁定相互冲抵符合法律的规定。执行阶段是指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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