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有限,如何合理利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8:51:25 422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少批多占的土地,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如果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在限期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刑法对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该咋惩罚?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的量刑,具体包括两点:

1、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其犯罪行为,导致国家或集体利益受到损失特别重大时,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人如何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值作为出资额,并且办理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
    2023-06-18
    295人看过
  • 国有林场土地资源的利用与改革
    按照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通常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国有林场职工可以承包林地吗可以承包经营。国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利包括:占有权。可以依法取得林权证等证书;使用权(经营权),承包期内自主经营,他人不得干涉;收益权,承包期内所得收益,由承包经营人所有;处分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林地经营权进行流转,依法转让。同时承包人对林地还负有维持林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且合理利用土地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
    2023-07-05
    123人看过
  • 未利用土地如何管理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未利用地开发的审查、报批工作,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县)内国有未利用地开发的申请受理和前期审查工作。一、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可以解除合同吗就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而言,受让人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出让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二、共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手续有哪些1
    2023-06-28
    131人看过
  • 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保障土地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保障土地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耕地保护是新《土地管理法》的重点。耕地保护的实质在于预防耕地减少和退化,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破坏和损害,以有效地提高和改善土地的自然经济条件,促进土地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当前,我国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基本是合理的,但土地利用、土地供需矛盾尖锐,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耕地承载力已接近极限;土地利用尚不充足,土地退化、损毁和质量下降问题突出。(注:黄仲权等编著:《土地管理法》手册,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1989年12月版,第95页。)因此,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当务之急。新《土地管理法》确立了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法律原则,并明确规定耕地的特殊保护等相应的措施。1、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依照新《土地管理法》,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
    2023-06-10
    174人看过
  • 我国的土地资源状况如何?
    土地是国家的,也是人民的,这里的人民不是哪个人而是我国全国人民的。个人不是也不可能代表人民利益。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只能享受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人民不可以私自的出售土地,私自出售土地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就是不能私自占用土地,只要出现违法乱纪的情况,当地政府都会给予相应的处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
    2023-07-08
    144人看过
  • 如何合理划分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何划分,要根据房屋的类型决定。如果是居民家庭所居住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居住年限为70年,如果是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体育用地的房屋,这类型的房屋年限通常为50年,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房屋,一般年限都在40年。如果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申请续期。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
    2023-07-01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合理利用该土地资源的措施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如有疑问,建议直接来电详细咨询;如满意,请采纳。
    • 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原则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原则一: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 原则二:以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 原则三: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 原则四: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相结合
    • 国土资源用地年限50年,有什么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9
      国土资源土地使用50年不一定到期。全国住宅用地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等用地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50年;全国娱乐用地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寿命为40年。
    • 许可人未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如何处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义务或者未依法履行利用公共资源义务的,行政单位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 所以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原则有什么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原则一: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 原则二:以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 原则三: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 原则四: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