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方式的探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5:04:57 441 人看过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

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几种

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方式有:

1、一次性付款;

2、定期付款和以物折抵;定期付款一般以月、季或年付款,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生活的变化,当父母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出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要求。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探讨离婚方式的详细信息
    离婚的方式具体有: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就子女和财产达成协议,共同到民政局办理;2、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不能就子女财产分配达成协议,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具体方式是什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体方式: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协议分割,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让当事人不分或少分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财产所有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3-07-04
    259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方式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具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一、探望权可以带走孩子的法律规定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二、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
    2023-03-04
    86人看过
  • 探讨离婚方式及其数量
    解除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适当解决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法律制度,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有哪些?如果男女双方在户籍所在地,且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分割都无异议,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耗时1个月,跑两趟就可以完成。如果男女双方对于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就不得不通过诉讼离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2023-07-04
    328人看过
  •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方式是什么
    1、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方式是什么一般来说,探望子女的主要方式是见面交流,所谓探视,是指不与子女同住的一方探访对方的家或者指定的地点。这次访问是一次长期访问。探视权人可以在约定的探视时间或者法院确定的探视时间内,将探视权取走并及时归还未成年子女其次,探视权的行使是一项立法权利。探视权的行使是指享有探视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内容。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享有父母权利的一种体现。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改变监护关系时不放弃,探视权和直接监护权就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而是自然享有的。探望权的行使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的当事人和子女的利益,《民法典》1月1日起施行,(2021)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确立了探视权行使的两种方式:当事人协议和法院判决,并确立了“当事人协议优
    2023-05-07
    236人看过
  • 离婚后探视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来说探视子女的方式主要有见面、交往,概括起来就是探望型探视和逗留型探视。所谓探望型探视,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而逗留型探视,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采取哪种探视方式需要考虑子女的年龄。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
    2023-06-11
    95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方式有几种
    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具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一、哪些情形会被限制探视权?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
    2023-06-21
    40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方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4-13
      一般来说探视子女的方式主要有见面、交往,概括起来就是探望型探视和逗留型探视。所谓探望型探视,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而逗留型探视,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 离婚后探视的方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根据此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
    • 赡养式扶贫的探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 离婚后的探视方式都有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25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
    • 离婚协议书上的探望孩子的方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26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婚姻法》的这一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