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5、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6、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期的计算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财产损失二年,人身伤害一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
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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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给予受害人补偿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5《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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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受理的情况,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补报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9可以向交警部门补报案,请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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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保险公司是否一定要给予保险公司赔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 提醒: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解,尽量做到支付赔偿款和签调解协议同时进行,否则,你很可能空欢喜一场。 (二)和解协议要获得保险公司赔偿,需取得保险公司的书面确认 我们许多当事人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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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求对方给予代位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XX、XX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