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死亡证明相关手续须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8:34:42 85 人看过

程序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2、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3、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证件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证明相关文章
  • 太原市二胎关于独生子女认定须知
    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2023-05-30
    284人看过
  • 太原市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责任说明
    1、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滞纳金由用人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职工。直接负责的人员无法确定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承担责任。3、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5-29
    449人看过
  • 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领手续须知
    东莞市办理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领手续须知一、办理手续本市户籍的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因从事犯罪活动死亡的除外)且实行火葬的,经我分局审核,从其死亡次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并发给其家属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另发给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死者家属应在当月规定时间内备齐以下资料到我分局办理有关待遇申领手续:1、填写《失业人员死亡待遇申报表》一份,经村(社区)居委会加意见(证明此表所填的内容属实)、盖章;2、死亡证明原件;3、殡仪馆火葬发票原件;4、《失业保险待遇证》;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死者及亲属复印件);6、申请人的身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有供养直系亲属满16岁以上(含16岁)在校读书的,需提供其在校读中学、中专或大学的证明。二、待遇发放办法由我分局计发其一次性失业保险死亡待遇,并将此款项划入其银行账户(社保IC卡账户),申请人于次月
    2023-06-09
    122人看过
  • 离婚手续必须要知道的相关事项
    一、离婚手续必须要知道的相关事项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二、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流程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流程: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
    2023-09-11
    293人看过
  • 遗产继承死亡证明必须是原件么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死亡证明必须是原件。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一、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的手续及材料有什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是:1.填写公证申请表;2.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3.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4.领取遗产
    2023-03-21
    316人看过
  • 原告死亡必须通知法院吗
    是的。家人一定立即将死亡情况向法院通知。同时将火化证明提交给法院。这种情况法院应当中止诉讼,等待原告的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如果原告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法院将裁定终结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
    2023-04-15
    487人看过
  • 通化市驾驶证转出相关须知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车辆管理所接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信息反馈通知书后,在《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信息反馈通知书上记载接收人和接收日期,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并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记录下列事项:(1)申请业务种类:录入“转出”(2)转出日期: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信息反馈通知书记载的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日期录入(3)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转入信息反馈通知书记载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全称录入
    2023-05-29
    202人看过
  • 太原市网上结婚预约须知
    1、网上预约须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的信息如有错误或不实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3、双方当事人不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4、因不可抗力导致预约服务无法履行的,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我婚姻登记处所有。发送关键词“结婚证”即可查询更多相关办理信息
    2023-12-01
    133人看过
  • 太原市二胎关于病残儿医学鉴定须知
    一、申请1、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原则上由本人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在《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一式一份上填写申请理由。2、申请人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即:患儿近期照片1张,患儿与父母近期合影照片1张;3、提交有关病史资料(门诊病历、住院记录、检查记录等资料)和两个县级或一个地市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二、受理初审1、村、社区(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2、乡(镇、街道)计生办应对该病残儿及其父母情况进行核实,并协助区、县(市)计生局进行必要的患儿情况调查、家系调查、社会调查、父母情况调查,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乡镇、街道计生办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区、县(市)计生局。3、区、县(市)
    2023-05-10
    266人看过
  • 知识产权相关手续
    (一)申请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二)审查阶段(1)初步审查: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2)实质审查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
    2023-02-19
    77人看过
  • 太原市交通违章驾驶人须知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交通违章后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当你违章后没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而一个记分周期(一年)是12分,你已经超出分值,交了罚款和滞纳金后积分是不会自动消除的,还应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才能消除积分的,会给你带来很多不便。当然也许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
    2023-05-10
    318人看过
  • 退保证明必须提供死亡证明
    死亡人员退保手续和流程: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即死亡证明复印件;2.《医疗、工伤、生育人员增减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返还继承审核表》(加盖公章);4.携带医保卡,由单位统一办理。保险如何办理退保手续1、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声请书写一份声请书,说明退保的缘故原由以及从什么时间起头退保,签上字或盖上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营业办理部门;2、由保险公司营业办理部门出具退保批单保险公司根据退保声请书出具一份退保批单,上面写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您的汽车保险单;3、到保险公司财政部门领取应退保险费拿退保批单以及身份证,到保险公司的财政部门领应退给的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23-07-05
    236人看过
  • 相关知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相关知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是什么(一)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三)
    2023-05-06
    407人看过
  • 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的相关规定
    对于死亡证明的办理,需要根据公民死亡情况才可以判断在哪里开具的,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亲人或者监护人带上当事人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直接到派出所进行报备。死亡证明为什么开三张死亡证明开三张,是因为派出所、火葬场、医生、保险公司都要原件。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对于需要证明的下列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2023-07-04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常用证明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证明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 凡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死亡事实,有关当事人可向死亡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 更多>

    #死亡证明
    相关咨询
    • 现在太原市房产证明有哪些?需要什么手续?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以下就是太原房产证明怎么开的相关回答。太原市的居民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需要携带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带结婚证原件,到太原市新建路98号,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档案馆申请开具。 无房证明是证明家庭没有住房的证件,办理无房证明可以享受到契税优惠政策,是用来购房时算首套用的。 无房证明可分为减税用无房证明和贷款用无房证明,购房者贷款买房是需要向银行提供无房证明的,这样可以享受一定的首套
    • 办理退房手续证明要死亡证明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8
      旅客亲人去世而退房,可以适用情势变更。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调解经营
    • 死亡证明会写明死亡原因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9
      死亡证明是否需要写原因,需要根据具体原因来决定。死亡证明从派出所出来的一般是不需要写死因的,一般都是非正常死亡,如果是殡仪馆的一般会写原因。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或卫生站出具的证明。
    • 关于死亡人员未再婚证明的办理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你咨询的有关部门能开具死亡人员未再婚证明吗,在民政局办理,需要的手续有: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民政局不给办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手续不齐全,带齐手续办理就可以了。
    • 收养关系的手续须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3
      可以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收养双方或一方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与送养人应向有关部门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其中应当包括收养人证明其身份的,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应亲自到场。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对提交材料加以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被收养人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应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民政部门对证明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符合收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