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忙,前段时间要上传的《与口腔有关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已整理完毕。今上传和大家分享。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一、一级医疗事故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或者死亡、重度残疾。
二、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一)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二)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三)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3、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5、面部中度毁容或全身瘢痕面积大于70%;
8、舌缺损大于全舌2/3;
9、一侧上颌骨缺损1/2,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1、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3、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
三、三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二)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3、不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头皮、眉毛完全缺损;
5、一侧完全性面瘫,对侧不完全性面瘫;
6、面部重度异常色素沉着或全身瘢痕面积达60%—69%;
7、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1、甲状腺功能严重损害,依赖药物治疗;
(三)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全身瘢痕面积50—59%;
3、双侧中度周围性面瘫,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4、颈颏粘连,影响部分活动;
(四)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边缘智能;
2、发声及言语困难;
3、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需行肺段切除术;
4、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五)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声或言语不畅;
2、甲状腺功能低下;
3、器械或异物误入消化道,需开腹取出
四、四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第八十二条烧、烫伤。
(一)成人烧、烫伤总面积(一度烧、烫伤面积不计算在内,下同)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十以上;儿童总面积在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五以上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说明
(1)鉴定关节运动活动度,应从被检关节的整体功能判定,可参照临床常用的正常人体关节活动度值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检查时,须了解该关节过去的功能状态,并与健侧关节运动活动度比对。
(3)面容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根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和耳廓。
-
认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与伤残等级的关系
101人看过
-
口腔医疗事故责任条例
150人看过
-
与医疗事故分级有关的案情介绍
452人看过
-
口腔科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292人看过
-
口腔诊所医疗事故谁负责
145人看过
-
伤残等级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85人看过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 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 更多>
-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医疗事故的种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
-
如何认定口腔医疗事故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9根据患者以上所述而且根据口腔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属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先将患者进行了转诊,先解决患者身体的不适,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向医疗机构索要了患者病历及相关材料,并找到口腔种植专家进行分析。资料显示:根据口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机构为患者种植了6颗种植体,分别是右上3,右上5,左上6,右下6,左下7和左上3,其中左上3种植失败,已经脱落。左上6种植体在骨内部分
-
宫腔腔引起医疗事故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9清宫引起的宫腔粘连是否构成医疗过错,要起诉到法院后做司法鉴定才能确定,确定有过错后法院会判决医院承担责任,否则医院不需要承担责任。你如果真想起诉可以到我们所面谈。 我们在没有看到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只是听你说的,在这里简单回复,难免回答的不全面。你有时间可以带着你的相关证据材料到我们所里,我们可以给你详细解答一下,我们在青岛市中院(崂山区山东头)附近办公。
-
发生口腔医疗事故的赔偿有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口腔诊所每年应按卫生部要求交保险。如发生口腔医疗事故是过错方负全责。由辖区保险公司赔付。现在医疗单位每年都与保险公司交,医疗责任事故险(强制险,与车险相同)如发生医疗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按合同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