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刑罚适用于什么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19:50:45 376 人看过

管制刑罚适用的人: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

一、老师判缓刑如何保住工作

判处缓刑,教师资格自动丧失。看学校能否给你安排其他非教师岗位工作。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二、刑事拘留期间能保释吗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保释,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等条件。

三、60岁坐牢规定

对于60周岁老人犯罪坐牢,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从“宽”,主要是指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依法可不监禁的,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如果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管制属于刑罚吗,管制怎么执行
    管制属于刑罚。管制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
    2023-06-13
    410人看过
  • 什么情况适用管制
    (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一、拘役缓刑符合哪些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
    2023-03-04
    383人看过
  • 哪些罪名适用于管制?
    根据规定,管制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罪刑性质轻、危害性,并且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若不能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犯罪分子判处管制。至于管制的刑期,相对来讲也是比较短的,法律规定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管制拘留,吊销,管制拘留,管制的意思是什么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法定刑罚办法。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法定刑罚方法。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
    2023-07-15
    92人看过
  • 缓刑与管制:哪种刑罚更合适?
    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虽然管制属于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刑法的管制与管制处罚刑法管制与管制的并罚的处理为:被判处管制的,管
    2023-07-12
    25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管制适用不适用缓刑呀
    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缓刑的适用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一、抢劫罪能够判缓刑吗抢劫罪较难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见抢劫罪量刑起点是3年以上。除非是有未成年人获得从轻处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特殊情形的情况下才可能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023-03-12
    164人看过
  • 哪些刑罚属于管制?
    刑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事制裁,我国刑罚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可以看出,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因此,属于刑罚的一种。管制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作出的刑事制裁。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同时也是主刑中处罚最轻的一种。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所以,一般情况下判处管制都是不超过两年的。如果数罪并罚,则不得超过三年。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且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能否属于有期徒刑的刑罚1、管制不属于有期徒刑的刑罚,是主
    2023-07-05
    236人看过
  • 应重视管制刑的适用
    笔者对某县近几年有罪的刑事判决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判决中适用的主刑绝大多数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作为主刑之一的管制却仅有两例。不少依法应当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升格为拘役、有期徒刑(其中一些被判处缓刑),就是降格为免予刑事处罚,这种忽视管制刑的做法是错误的。管制刑作为我国刑法独创的刑种,在实践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都有适用管制的条文。适用管制,把犯罪分子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不仅可以减少集中关押的人数,减轻国家负担,而且可以发挥单位或群众监督改造的威力,实现行刑的社会化,同时也不影响犯罪分子正常的工作、学习与生活,对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秩序的安定,都有积极意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重视管制刑的适用。
    2023-04-22
    206人看过
  •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被执行拘役和管制是否可以减刑?拘役、管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减刑。拘役、管制不存在假释。假释仅限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2023-08-01
    359人看过
  • 管制刑罚的作用
    笔者对某县近几年有罪的刑事判决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判决中适用的主刑绝大多数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作为主刑之一的管制却仅有两例。不少依法应当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不是升格为拘役、有期徒刑(其中一些被判处缓刑),就是降格为免予刑事处罚,这种忽视管制刑的做法是错误的。管制刑作为我国刑法独创的刑种,在实践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Σ害国家安全罪、Σ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都有适用管制的条文。适用管制,把犯罪分子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不仅可以减少集中关押的人数,减轻国家负担,而且可以发挥单λ或群众监督改造的威力,实现行刑的社会化,同时也不影响犯罪分子正常的工作、学习与生活,对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秩序的安定,都有积极意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重视管制刑的适用。
    2023-04-22
    140人看过
  •  哪些人适用于管教?
    该规定适用于特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监护人,具体规定是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但应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鼓励监护人履行管教责任。该规定的适用对象是特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监护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违 反 治 安 管 理 如 何 判 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括:扰乱治安秩序、治安案件调查、治安案件处罚等环节中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可能表现为:打架、辱骂他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等。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的规定
    2023-09-02
    258人看过
  • 哪种刑罚不适用于减刑
    一、哪种刑罚不适用于减刑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二、减刑必须要交罚金吗罚金和有期徒刑一样是一种刑罚,必须履行,但不是减刑的条件。减刑是要看在监狱服刑的表现。如果确有经济能力又不履行罚金的,减刑时会从严处理。减刑的法定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2023-06-15
    445人看过
  • 什么是双罚制?什么情况下适用双罚制
    1、双罚制是一种较为合理且有效的处罚单位犯罪的制度。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在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2、对法人中有责任的自然人的处罚,既可以判处执行自由刑,也可以判决执行其他刑罚,但生命刑几乎没有。对法人的处罚,一般仅限于财产刑。应该说,对法人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实质上是让他们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双罚制克服了代罚制和直接处罚制的弊端,符合法人犯罪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对法人犯罪刑罚目的的实现。律师补充: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
    2023-05-06
    380人看过
  • 认罪认罚减刑适用于什么罪行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刑事犯罪。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各个诉讼环节,都应当做好认罪认罚的相关工作。一、认罪认罚的定义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二、认罪认罚制度的指导意见1、明确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2023-02-25
    253人看过
  • 刑罚中的什么是管制
    《刑法》中的管制是指主刑之一,是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是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法律其他规定。管制期间怎么减短刑罚管制期间减短刑罚的方法:(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023-07-29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管制适用于减刑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31
      法律规定管制适用于减刑,根据《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减刑是适用于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都是可以对此适用,但必须是确实存在悔改义工表现。
    • 适用什么情况会被判管制刑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5
      一般对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罪犯可以判处管制,此外,前提是所犯罪行的刑罚中是有管制的。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管制的适用于具有什么条件的犯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管制的适用于具有下列条件的犯罪:(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 什么样的犯罪比较适用管制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02
      管制的适用对象具有1、犯罪性质轻、危害小的特点。我国刑法分规定,可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碍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征是犯罪性质不太严重,社会危害性小。2、人身危险性小。限制不是剥夺犯罪者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身自由,适用限制刑的犯罪者必须是人身危险性小的人,犯罪者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限制很难达到防止犯罪的目的。
    • 刑法中的单罚制适用什么罪名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4
      只有6种罪名实行单罚制,只处罚直接责任人而不处罚单位。如:私分国有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妨害清算罪、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强迫职工劳动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