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司法鉴定程序的合法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12:36 360 人看过

司法鉴定活动受诉讼法保护和限制,它本身是一个过程,就必然受一定的程序规则的制约。如果在进行司法鉴定活动过程中违反了程序法的相关规定,不管其结论是否客观、科学,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都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诉讼过程中,审查司法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就是从程序方面审查整个司法鉴定活动是否严格按照有关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

司法鉴定活动中,涉及程序合法性的主要有:鉴定资料的来源是否合法、鉴定对象是否合法、委托和受理鉴定的主体及程序是否合法、鉴定方法是否合法、鉴定结论是否符合法定标准、鉴定书是否符合法定规范,等等。

机构依法独立进行司法鉴定工作,不受任河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司法不得超越其被核准的鉴定业务范围从事鉴定活动。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章程组织司法鉴定人开展业务工作,对于因违法违纪不适宜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予以解聘或除名。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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