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能破产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09:02:30 353 人看过

要让执行不能的案件转化成破产程序,需要规定符合适用的条件,同时为了防止将执行难的压力转嫁到破产领域,不能为了执行结案率而轻易启动破产程序,所以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被执行人为破产法调整的企业法人。破产法规制的对象为企业法人,执行转化的被执行人也自然应受此限制;

(二)执行案件确属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是指一般情况下,在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已经申报不出自己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依职权穷尽了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查询后,还是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

案件必须是执行机构穷尽查封、冻结、扣押等全部执行措施后,经初步认定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或被执行人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权,此时依据强制执行过程中查明的事实可基本判断作为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已丧失清偿能力。

一、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二者各司其职、互动共生,对全体债权人利益而涉及的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全部财产进行的概括执行,注重对所有债权的公平受偿,具有对一般债务清偿程序的排他性。

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实现债权的方式上遵循的原则不一致,从目前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来看,除法定优先权以外,执行权利人因保全和申请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时间先后来获得对债务人财产的受偿顺位。

而破产程序首要原则既是比例平等原则,破产程序中坚持公平原则,使所有债权人一律受到同样的待遇,不分先后平等受偿。

对债务人而言,破产程序为其提供了解决整体债权债务的关系,以及在破产清偿后豁免余债,甚至重生的途径,破产程序作为一种全局性、终局性的纠纷解决机制,相比于执行程序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当企业法人被执行的案件达到一定数量,且明显资不抵债时,适当的引入破产制度,对债权人及整个市场都是有利的。

二、执转破的现实意义

(一)有效化解执行难,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执行案件数量暴增,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提高的一个主要因素,审判实践中造成执行难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大量僵尸企业的存在,相当一批资不抵债的执行案件难以正常转入破产程序,许多本应通过破产程序清理的债权债务迟迟停留在执行程序中,执行积案因此居高不下。执行转破产可以解决执行案件终而不结的问题,通过启动破产程序从根源上一次性了结涉及债务人的全部执行案件,避免同一生效法律文书陷入反复立案、久执不结的恶性循环。

(二)有效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通过破产程序可以对该被执行人的所有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追究,通过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可以防止债务人通过个别执行程序偏袒性还债或逃避债务,从而维护社会信用。对于在执行程序中已经是债务清偿不能的企业,应当让其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得以从难以为继的公司中脱身,让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对于债务人、债权人还是整个社会利益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的制度设计
    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尚不具备立法条件,在此暂不予讨论。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不能案件如何转破产程序问题,专家的建议是:建立以申请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模式。关于执行不能案件的概念和依职权移送破产程序的范围问题。首先,应当明确转破产程序的执行不能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专家认为,执行不能案件是指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执行债权的执行案件。那么,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依申请对执行不能案件启动破产程序,什么情况下依职权对执行不能案件强制破产呢?专家认为,符合下列情形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破产程序:(一)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或者依法可以参照适用破产程序的组织;(二)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执行债权;(三)经执行程序释明,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债权人、被执行人均不提出破产申请。关于是否
    2023-04-24
    435人看过
  •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还能宣告破产吗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第二,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程序以及相关的诉讼保全措施均不得进行。由此看来,如果执行机构在此阶段才知道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正确的做法应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裁定中止执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一、被执行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被执行公司的钱在强制执
    2023-06-20
    349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转破产的程序
    一、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转破产的程序(一)条件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二)程序1、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2、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二、执行转破产向哪个部门提出(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二)《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三)《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三、什么是执转破(一
    2023-06-06
    332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的执行属于一般执行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执行属于一般执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法院执行立案后,即为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负责执行,不是由原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负责执行。二、什么是执行执行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其中,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三、破产清算程序怎么走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
    2023-06-06
    155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不能上诉吗
    一、破产程序不能上诉吗1、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发现债务人有钱了,不符合破产条件)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和驳回申请两个裁定来上诉。3、如果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受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注意这里是提出申请,不是上诉,要区分开,不予受理与未接受申请)。二、宣告破产程序期限是多久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
    2023-06-06
    169人看过
  • 执行局可否自行启动破产程序
    一、执行局可否自行启动破产程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执行法院不可以启动破产程序。二、破产债权的内容有哪些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一)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三)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四)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五)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六)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七)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三、破产债权的种类有哪些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一)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
    2023-06-06
    11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民事执行程序如何对抗破产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企业破产法》第11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可以说,企业破产程序是优先于普通民事执行程序的,普通民事执行程序谈不上“对抗”破产程序的问题。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们的债务人肯定已经是资不抵债了,就算他本人不申请破产,其他债权人发现该债务人财产即将被你们执行走,肯定也会按照《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
    • 破产和解可以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8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 (1)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 执行程序中申请破产程序具体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8
      1、先确认清楚该服装厂是否具有独立法人; 2、如是企业法人,且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可向该厂注册地的法院申请破产; 3、申请程序: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
    • 怎么进行破产程序进行破产程序步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30
      公司破产必须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定确认。未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必须有破产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本人,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本人,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认为债务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不抵债。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都是自己申请破产,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
    • 在破产程序中谁是执行机关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5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