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42:04 212 人看过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二)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六)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

非全日制用工应当参加劳动保险

按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策,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也构成劳动关系
    去年3月,马某被某公司安排到超市从事导购工作,双方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约定其工资为底薪加提成。12月12日,马某在超市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马某受伤后,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该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今年8月14日,马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与一般意义上的全日制劳动关系不同,但非全日制用工仍属劳动关系范围。《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马某受伤前与该公司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
    2023-06-10
    425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1、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保护。3、区分:(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
    2023-04-01
    252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3、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关系的另一种形式,受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4、对于劳务关系,譬如退休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劳务关系。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1、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
    2023-06-22
    69人看过
  • 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两个或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条件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愿意采取口头协议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动派遣组织为其单位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必备条款。其他条款则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考虑到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时间相对于全日制工作时间短,和可能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的特殊情况,对非全日制劳动者不宜再采用试用期。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及相关手续,应比全日制劳动合同更加简便,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不支付
    2023-06-25
    495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在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
    2023-06-14
    7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一、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用口头形式来给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吗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允许口头,但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主要优势作为一种新型而较为灵活的劳动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所具有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从用工需求方看:其一,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人事管理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通过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的信息搜寻成本、治理成本和培训成本降低为零。企业只需将用人的条件向派遣机构提出来即可,具体的招聘、管理和培训工作。三、工伤保险用工形式怎么填可填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三种的一种,具体看你签
    2023-06-24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也可以称为非全日制劳动、非全时雇佣。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劳动作为一种灵活的工作方式带给用人单位更多的雇佣弹性,降低了用人成本,目前被许多行业广泛采用,尤其是在餐饮、旅店、超市、家政等服务性领域更为普遍。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3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这一规定对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确定给出了依据,即既可以口头约定,又可以书面确定用工关系存在。 2、注意:《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 一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是非全日制用工和全
    • 非全日制用工是属于劳动关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4
      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