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建议判缓刑,法院是否会有所偏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1:40:14 91 人看过

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即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缓期条件的罪犯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这个考验期限要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罚。但缓刑考验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或发现其他以前犯的罪,没有其他违反缓刑考验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判就不再执行。否则,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量刑三年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都有可能适用缓刑。

检察院建议判三年法院一般怎么判?

人民检察院建议判三年的,人民法院一般判三年。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三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后,一般会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会对被告人判处三年的刑罚,但是,存在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采纳,必须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确定具体的刑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三十一条

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已落实考察、帮教措施的,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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