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而不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2、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3、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从本质上讲亦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因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与贪污罪,属想象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罚。
4、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
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看到这里,相信您已经比较清楚。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更加具体的问题,比如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是怎么界定的、怎样理解本罪的主观方面等等问题,还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刑辩律师,他们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一定会为您提供满意的答复和优质的服务。
一、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
什么情况不得认定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368人看过
-
滥用职权的共犯如何确定
184人看过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怎么认定
26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探讨认定标准及方面
194人看过
-
如何确认个人是否滥用职权是由个人决定
41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在戒毒所如何定罪?
264人看过
-
滥用职权如何确认追诉时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怎么认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2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
-
滥用职权中,因果关系应如何确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2要确定任何刑法因果关系,首先要确定客观性,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有事实因果关系。事实因果关系是刑法因果关系的基础。从刑法学上讲,只要危害行为对危害结果的产生积极作用,不管这种作用程度如何,哲学上都不能否认其原因的性质。刑法研究因果关系的目的是为国家惩罚带来危害结果的行为,也就是为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依据。国家惩罚犯罪,一是报应,二是预防。根据报应的需要,对危害结果发生积极作用的行为,必须对这个结果承担
-
滥用职权18万和如何定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4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受贿罪,18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几年,滥用职权罪如何判刑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5滥用职权罪的法定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