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法律上的赔偿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7:14:40 286 人看过

一、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组成。一、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损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和其他设施,因征地损坏向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土地征收规定的内容是如何的

1、

征地的含义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2、对征地补偿不满的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现阶段农民可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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