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9:02:53 119 人看过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称“完成”)后的法律效果,存在有同的立法例。《日本民法典》持权利消灭说。依此说,时效期间的完成,使权利人不及时行倒找权利本身消灭,义务人履行而权利人接受履行的,构成不当得利,权利人应予返还。《德国民法典》持抗辩权发生说。依此说,消灭时效的完成,并不使权利人不及时行使的权利归于消灭,但使义务人发生抗辩权,可以时效完成的抗辩对抗权利人的权利主张,而拒绝义务的履行。由于抗辩权同其他权利一样可以抛弃,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法律不予置问,认权利的人接受履行为合法。《法国民法典》持诉权消灭说。依此说,消灭时效的完成,并不使权利人不及时行使的权利消灭,而只使附着于权利之上的诉以消灭。时效完成后,权利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权利的,法院将以丧失诉权为由顺起诉。由于无诉权的权利为自然权利,诉权消灭后,自然权利依然存在,权利人仍可通过法院向义务人主张其自然权利,义务人也可自愿履行,法律不加干预。

一、我国现行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法律效果

(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民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

(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

(三)时效利益的抛弃

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届满法院受理吗
    会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一般来说,由于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但是法院仍然会受理的,只要你可以说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就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如果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情况的,会驳回诉讼请求。一、法律要件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
    2023-02-13
    92人看过
  • 最高法院诉讼时效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最高法院诉讼时效规定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第二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第三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
    2023-05-22
    155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的权利请求后果
    普通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这就是说,普通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普通诉讼时效限制。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普通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一、民事诉讼时效3年与20年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时效3年是发生在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与义务人适用;而20年是从权利发生损害后就开始适用;2、意义不同,诉讼时效3年指的是普通的诉讼时效,而20年是法律规定最长权利保护期间,超过二十年其权利不受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2023-03-30
    311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与借贷关系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会过期吗会过期。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7-11
    304人看过
  •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之后会怎么样
    (一)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二)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三)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四)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五)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其权利就丧失了受民事诉讼保护的法律制度。即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诉讼时效有效期间经过导致胜诉权丧失,所以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具有以下特征:(一)诉讼时效是民事法律事实。(二)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期间。(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直接后果是民事权利丧失民事法律保护。(四)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民事权利处于自然状态。二、主债务履行
    2023-02-15
    176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的延长由谁决定
    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2023-02-13
    109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审理夫妻财产规定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这些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
    2023-04-16
    7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失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86-1-31执行日期:1986-1-31失效日期:19940727海事请求权人在提起海事诉讼之前,可以申请法院对有关船舶实行扣押,以保全其海事请求权的行使。为了及时保护海事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航运事业的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习惯做法,对于我国海事法院实行诉讼前扣押船舶具体规定如下:一、海事请求权的范围海事请求权是指与海运船舶的建造、买卖、租赁、营运、操作、救助以及船舶的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优先受偿权等有关的或者由此产生的索赔权利,例如:1、因船舶发生碰撞或者发生其他事故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请求权;2、由船舶或者因船舶的操作、营运造成人身伤亡而产生的请求权;3、因船舶污染海域造成损害而产生的请求权;4、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污染或者减轻、排除污染损害采取措施所产生的请
    2023-06-06
    81人看过
  • 债权转让前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前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规定是对方是可以以此为抗辩权来进行抗辩的,当然如果说在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但是当事人已经用口头的方式来同意履行这样一种债务的话,那么这种抗辩权将不复存在了,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又向债务人发出主张债权的文书,债务人可能签署同意履行债务的意见。这个签署表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债务人也可以单方表示履行债务。债务人表示同意履行债务,是意定法律事实,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使自然之债,成为法律关系之债。例如,甲对乙的债权在2009年3月1日到期,诉讼时效在2011年3月1日届满。甲在4月1日向乙发出请求履行债务的文书,乙在5月1日签署意
    2023-02-22
    459人看过
  • 怎么确认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否届满
    一、怎么确认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只要确认债权的时效已过,就算是时效已经届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任何诉讼时效都有一个开始的地方。可以说,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有如万丈高楼的地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任何诉讼时效的案件纠纷,不弄清楚诉讼时效起算点,根本无法展开工作。只有界定清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诉讼时效的问题才能顺利解决。二、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2023-05-06
    120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从何时计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遗产纠纷财产保全要如何申请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
    2023-06-14
    460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一定会败诉吗
    不一定。对于一个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应在立案的时候不予受理,应当先受理,因为如果相对人并不以时效作为抗辩,此时,法院就应当正常审理案件。如果相对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可以驳回起诉。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甲没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就不能依职权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查,如果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可以判决原告胜诉。可见,债权人丧失胜诉权是以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为前提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一、诉讼时效的特征是什么?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023-04-03
    159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届满的就可以利用时效届满进行抗辩
    诉讼时效期届满的案件不一定可以利用时效届满进行抗辩,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一、诉讼时效过后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可以受理。因为其只丧失胜诉权。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果没有提出,法院也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依法审理判决。2、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的,请求法院审理案件,这个起诉的权利并不消失。当事人超过诉
    2023-02-19
    204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中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一、个人债务纠纷法律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
    2023-02-16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关于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法律消灭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7
      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睛,债权是不会消灭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时效届满的,当事人可以就有关债务进行诉讼解决,对方不能以诉讼时效届满而进行抗辩,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 最长诉讼时效时效届满后的延长由谁决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9-29
      由法院决定,诉讼时效延长是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延长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同时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
    •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解释以及最新新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
      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对法院审判工作中如何适用法律所进行的解释。最高法院于2007年2月正式启动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起草工作,通过归纳、总结,对于与审判实务密切相关的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应否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应否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以及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
    • 最高院关于债务分期诉讼时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同一笔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无论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几次违约,债权人起诉的时效都可以从最后一期届满之日开始起算。
    • 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的部分履行是怎样的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0
      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部分履行的效力应当区别对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应认定为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因此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请求返还已自愿履行的债务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