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被要求去外地上班上法庭索回工资等5.9万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13:42 341 人看过

陈小姐怀孕期间,所供职的位于上海的工艺品公司发出通知:公司已搬迁至外地,所有员工可选择去外地新址报到上班或多领取一个半月的工资为作经济补偿后结束劳动关系。陈小姐不愿意自动离职,也不愿意领取补偿,被公司认为劳动关系已经终结。为此,陈小姐诉至法庭求助。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陈小姐获工资、工资差额、住院医疗费和加班费计5.9万元的的一审判决。

陈小姐因所供职的公司在其怀孕期间让其自愿离职,在仲裁未处理的情况下诉至法庭,提起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销生育医疗费等诉请。陈小姐称,自己在上海一工艺品公司任业务经理,月工资4500元,2007年8月怀孕后,9月份工资被降至4000元。接着,工资又被调整为2300元,另外,工作岗位由业务经理调换至前台。并在12月20日逼迫辞职。公司告知,如不写辞职书的话将不发放当年11、12月的工资,不用再上班。12月24日(周一),当自己正常去上班时,发现公司大门已锁,询问获知公司已搬至他处。

工艺品公司称调动陈小姐工作岗位的原因不是因为其怀孕,而是因为陈小姐存在做错大量外贸单的差错。2007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告知所有员工,公司在上海办事处将于当年12月19日结束,所有员工可选择去外地新址报到上班或多领取一个半月的工资为作经济补偿后结束劳动关系。当时陈小姐要求领取工资及补偿,却拒绝签字。后因陈小姐未到外地新址报到,故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已于2007年12月30日终止。现双方无任何关系,故不同意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亦不得解除与该劳动者间的关系。法院认为,工艺品公司称因遇动迁问题需迁至外地,故要求全体员工至外地上班,其实质即系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在此情况下,工艺品公司应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进行协商,但工艺品公司未举证证明其与陈小姐就实际用工地的变更进行过协商。而即使就此事与陈小姐进行过协商,其关于其已通过公告告知全体员工如未在2007年12月30日前至外地新址报到即视为自动离职,而陈小姐未按时报到而自当日起双方间劳动关系亦终结的主张,亦因此时陈小姐处于孕期不能成立。工艺品公司亦未举证证明此后其实施过其他解除与陈小姐间劳动关系的行为,故对工艺品公司关于双方间劳动关系已于2007年12月30日终结的主张不予采信,同时采信陈小姐关于双方间劳动关系至今仍存续的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因怀孕不能上班有基本工资吗
    怀孕期间不上班是没有工资的,除非这个期间的休息是在产假的时间这就可以拿到正常的工资,只要超过了这个时间,用人单位是有理由不予进行发放的,但在这期间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一、怀孕期间公司停发工资是否合理怀孕期间公司停发工资是不合理的。只有以下情况才能与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合同因规定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停止支付员工工资。孕妇依法享受带薪产假、生育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不上班为由停止发放孕妇工资。二、孕妇加班是合法的吗孕妇加班是不合法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
    2023-04-07
    194人看过
  • 如何解除怀孕不上班员工
    不可以,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对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依然可以解除合同。怀孕女工开具假病假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缺勤天数通常作旷工处理,达到一定天数,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合同。一、试用期怀孕能辞退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二、
    2023-02-25
    351人看过
  • 员工怀孕不上班怎么解决
    员工怀孕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享受产假的,但与此同时,员工应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员工限期完善请假手续,拒不完善的,可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中的旷工来处理,旷工达到规章制度中严重级别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补偿。一、试用期怀孕能辞退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法》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
    2023-02-13
    474人看过
  • 网恋同居怀孕宜宾女孩获赔误工费等两万元
    一对少男少女,因网恋同居,导致女方意外怀孕,双方父母知情后,坚决阻止子女的网恋行为,并且产生纠纷。15日上午,宜宾县凤仪乡司法所及时介入,并为双方主持了司法调解,促使达成了男方对女方的相关经济补偿协议。据了解,2008年,年满15岁的凤仪乡莲花村少女谢某,初中毕业后,只身前往宜宾城区南岸某宾馆打工。谢某在上网聊天时认识了一个来自福建省、全家都在宜宾西郊做生意的孙某,两人通过聊天,感到双方都十分投缘,于是便见面,很快便发展到了同居。11月3日,谢某回家给母亲庆生时,父母却异常地发现女儿的肚子大了,就感觉得有些不对劲,女儿才将与网友同居的实情告诉了家人。次日,谢某的父母遂带着女儿前往宜宾西郊寻找孙某及家人,要求承担相应责任。没想到孙某不愿告知其父母的住址和门市,谢某的父母只好返回老家。谢某务工的宾馆老板了解情况后,通过相关部门和发动员工们寻找,终于在西郊某地找到孙某的父亲孙老板,孙老板反对儿子
    2023-04-25
    471人看过
  • 怀孕期间不上班工资发放办法是什么
    通常产假是产前15天开始休假,之前的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休病假,但病假也有个医疗期,做了2年多,医疗期3个月,3个月医疗期满后到正式产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一、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等到劳动者孕期结束后才能解除。下面情况不得解除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
    2023-03-20
    126人看过
  • 女工维权-女工怀孕被炒获赔两万
    一企业女主管后,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调换职位,工资待遇降低一大截,后又借故将其辞退。福田区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该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其孕期和的工资。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女职工怀孕后,被变相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甚至炒鱿鱼的现象时有发生。另有不少孕龄妇女担心被炒鱿鱼,不敢要孩子。据律师介绍,怀孕后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女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管怀孕后被降职为文员王女士于2003年8月入职深圳某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她的工作岗位是行政主管,每月工资2800元。2003年9月,王女士发现自己已经怀有近两个月的身孕。她向公司说明了此事。没想到,2003年10月,公司以进行职务调整为名,通知王女士要将她降为一般文员,月工资也降低到1200元。王女士表示,以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她还表示,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在迫使其自动离职。2004年2月,公司发出书
    2023-06-09
    328人看过
  • 上班上出白血病,女工索赔
    昨日下午,四川人兰女士再次走进石狮市劳动仲裁委办公室,为她的外甥女小钟与石狮市豪迈鞋业有限公司的经济赔偿纠纷,申请裁定。小钟是这家公司的包装工,2006年5月被查出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后经相关部门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劳动部门也认定其所受的伤害为工伤。据介绍,事发后,公司至今仅支付6万元,而小钟仅医疗费用已花去19万多元,尚需进一步治疗。少女患上职业病小钟今年20岁,四川资阳人,2004年3月经姨妈兰女士介绍,到石狮市豪迈鞋业有限公司从事包装工作。兰说,去年5月,小钟开始出现头晕、乏力、视物模糊等症状,还多次晕倒。当年9月到泉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一种白血病)。医生认为,小钟的病因,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有很大的关系。在医生的提醒下,小钟向有关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2006年10月30日,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一份编号为“[2006]第04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023-06-05
    243人看过
  • 怀孕期间上班受伤是工伤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上下班途中伤亡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第一,必须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第二,伤害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第三,事故还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一、因工作要去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受伤可以认定工伤的有以下条件:1、上下班途中,在正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加班的上下班途
    2023-06-24
    302人看过
  • 怀孕“不适合继续工作”被除名公司应支付产假工资等近2万元
    “考虑车间环境湿滑,怀孕女工已不适合继续工作”。上海某食品公司的一纸通知,将顾小姐除名。顾小姐通过仲裁获产假工资等2万元。但食品公司不服,反而将顾小姐诉至法庭称无须支付这笔钱款。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食品公司支付顾小姐2009年4月1日至同年11月18日期间的工资19047.65元的一审判决。顾小姐来自安徽省池州市,2007年12月7日进入食品公司工作,任生产科长一职。双方签订期限自2007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2500元,食品公司于每月28日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发放上月工资。2009年2月13日,顾小姐被确诊怀孕。一个月后,食品公司向其出具通知,内载:“生产科长顾××因未按照相关规定怀孕,公司无法接受该管理人员申请的如此婚假、产假。又考虑到车间环境湿滑,生产科长顾××怀孕,不适合在车间继续工作。故请顾××自即日起在2009年4月9日前办理好离职相关交接手续
    2023-06-09
    491人看过
  • 员工讨要20万元加班费双方不满仲裁上法庭
    半岛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刘鹏)张某离开原单位后,三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原单位支付他约20万元的加班费,而仲裁委裁决约2万元的加班费令张某和原单位都难以接受。该单位随后将张某和派遣的劳务中心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不予支付。近日,市北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应支付张某加班费2.4万余元。日本拟武力强占钓鱼岛青岛小偷的盗窃路线图好妈妈俱乐部成立啦闲置育儿用品交换大集从2000年开始,张某和位于孟庄路的某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张某一直在该单位工作。2003年5月,公司因为改制分流,和张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张某随后在2003年至2005年三次和劳动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被劳务中心再次派回原单位工作。2007年7月,张某却向公司表示,双方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他也不再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张某给公司的书面通知,劳务中心随后给张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手续。由于经常加班
    2023-06-07
    284人看过
  • 女职工孕期工资被降要求补足工资胜诉
    张女士怀孕后被公司降薪,还被扣发产检期间工资。张女士提出辞职并起诉了公司。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张女士获赔2.9万余元。张女士诉称,其于2010年1月入职一家科技公司,任项目管理工程师。其间,公司无故拖欠她11个月的工资差额12100元,并扣发产检期间的工资。2010年,没有为她安排年休假。她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6万余元。法院查明,张女士在2010年7月收到业绩考核通知,但其被降薪的处理2010年3月即作出,而2010年3月张女士已经怀孕,综合看来,张女士被降薪并非由于公司的业绩考核,法院支持了张女士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的请求。关于产检工资,由于张女士提供了经公司有关领导签字的休假申请单,标注事由为产检,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张女士产检工资。再加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科技公司共需支付张女士2.9万余元。
    2023-06-04
    428人看过
  • 员工工伤要求上班
    发生工伤后,一般的劳动者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现笔者根据自身办案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需注意的是,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注意要在一年之内申报。很多劳动者认为这个流程太麻烦,但我想说的是,最好按流程处理,因为今后可能会有一些并发症或伤情复发的可能,若现在认定为工伤,社保局存档了,之后还可以要求赔偿。此外,工伤保险不同于意外保险,有些单位为逃避交纳社保的责任,可能只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这是对劳动者很不利的。因为,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若几年或很多年后旧伤复发,还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但意外险不可能有此效力。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
    2023-03-04
    426人看过
  • 女工怀孕后可以要求转岗吗
    女工在从事禁忌工作时,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调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她们可以要求调职:“怀孕期间,本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止劳动,不得超过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对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减少工作量或安排其他工作“中国法律对怀孕女工有许多特殊的法律保护规定,概括如下:I。工作中的特殊保护雇主不得安排怀孕女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怀孕期间禁止的劳动。如果不适合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女职工可以根据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适合从事原工作的证明,要求单位调整岗位。《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条例》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不得从事原工作禁止从事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苯胺作业;在制药行
    2023-05-07
    168人看过
  •  五六级工伤退岗单位要求回去上班是否合法?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工作或上班途中遭受的伤害可被视为工伤。通常情况下,工伤需要到指定机构进行伤残判定。五六级工伤退岗单位要求回去上班合法,但要看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的意愿。工作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你可以提议,至于是否采纳只能看用人单位的。在工作或上班途中遭受的伤害可被视为工伤。通常情况下,工伤要到指定机构进行伤残判定。五六级工伤退岗单位要求回去上班合法,要看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的意愿。工作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你可以提议,至于是否采纳只能看用人单位的。 工 伤 退 岗 单 位 要 求 回 去 上 班 合 法 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需要暂停工作,但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工伤退岗单位要求回去上班是不合法的。工伤职工在治疗期满后,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工作。如因工作原因或者难以安排工作,单位应当重新安排工作。如果单位未重新安排工作,则属于违法行为
    2023-09-04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去上班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1、公司做法违法。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单位要求你产假上班违法。 2、根据《关于
    • 离职后才发现怀孕,还能要求回去上班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9
      离职后发现怀孕了,也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并不知道已经怀孕了。那么,此时还能将之前的解除或终止决定撤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撤销解除或终止决定的依据为重大误解。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撤销并未作规定,劳动合同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基础理论可参照《民法典》。《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是
    • 女职工怀孕期间未求转岗回单位上班, 用人单位可以开除怀孕女员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除非当地地方性法规有相关规定,否则这是不合法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处罚应该由其他行政部门进行处理,用人单位无权处罚,不能予以开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事先作了相关规定,并且明确告知员工,可以予以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
    • 女方怀孕没上班男方能包工资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女方怀孕后没上班,没有经济来源,男方应给付生活费。因为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怀孕了上班要扣公司的工资合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0
      怀孕急辞工要不要扣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扣除部分工资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怀孕急辞工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无权扣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