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与开发商可协商确定物业专项维修金缴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5:11:13 331 人看过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由业主缴纳,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维修基金的缴纳办法作出不同约定,该约定的效力如何呢?日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购房者与开发商可协商确定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缴纳办法,维修基金不一定由购房者负担。

2004年6月,陈女士与福州一房地产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商品房面积130平方米,总价款30万元。双方还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商按户收取,120平方米以上收取800元,120平方米以下收取600元。

2005年1月,双方办理了交房手续,陈女士依照约定支付全部购房款,缴纳了800元物业专项维修基金。2006年1月,开发商通知陈女士:公司将退还已收取的800元维修基金,陈女士须按照购房款2%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6000元,持交款凭证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缴存物业专项维修基金6000元到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账户,确保业主如期办理产权证

开发商辩称,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人大批准通过的《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由购房者按照购房款的2%缴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维修基金缴纳办法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福州市中级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房地产商作为专业公司,应当知晓维修基金由业主按照购房款2%缴纳的法律规定,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者只承担800元维修基金,表明开发商自愿缴纳大部分维修基金,双方协商确定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缴纳办法,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最后判决:开发商向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账户缴存6000元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为什么在收房时开发商要代收专项维修资金
    一般来说,专项维修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某单位用于完成专项维修,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1、也就是说,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2、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购房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一笔资金。在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文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3、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的财产,那么业主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让自己的权利睡着。首先业主要向物业管理企业询问自己的钱存在哪里,要核对自己的维修资金清册,弄清楚这笔资金是否是专款专用,有无挪用或不当使用的现象。4、业主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来管理维修资
    2023-06-28
    82人看过
  • 物业如何缴纳维修基金
    房地产修理基金的缴纳方法:为了加强住宅共享部门.共享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的管理,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住宅的正常修理.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发行《住宅共享部门共享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管理方法》的通知》(2008已有新版文件《住宅专业修理资金管理方法》)等相关规定,各城市建立了各自的住宅修理基金缴纳使用的具体实施方法。新建商社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经纪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格的3%-4%缴纳的购房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格的2%-3%缴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房地产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替监督,本利由业主所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必须与市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设房地产管理区域的修理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享部门。共享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更新.改造。售后服务公房缴纳法根据上海公积金发行(1995)字第25号。上海房地产改革(199
    2023-08-05
    68人看过
  • 房子与开发商有纠纷物业费需要缴纳吗
    需要缴纳。(一)缴纳物业费是一项法定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一项法定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讲,业主既然入住时已经和物业公司达成交纳物业费的协议,那么,业主就应该无条件地交纳。(二)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问题时可以不交物业费吗对于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的这个问题,应该“另案处理”,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张自己的权利,但绝不能成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加以解决;必要时也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确实差而通过上述途径不能解决,业主还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解聘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选聘新的公司。一、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
    2023-02-28
    77人看过
  •  缴纳专项维修基金的具体步骤
    本文介绍了业主大会成立前和成立后业主如何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可将资金交由相关部门管理;而在大会成立后,业主则可委托商业银行并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可以将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由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而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则可以将专项维修基金委托给当地的商业银行,并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式转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式转变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业主维修需求。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保证维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然而,在实际操作
    2023-10-15
    473人看过
  • 购房者如何与开发商商量房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1日在接受采访时说:“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中,土地成本占了很大一块。”“至于某个具体城市的土地成本占了多大的百分比,建造成本占了多大的百分比,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人民网3月11日报道)承认土地成本占了房价很大一部分,这澄清了曾渲染一时的“炒房说”,把房价虚高的一大责任明晰到了靠“卖地财政”拉升GDP的地方政府头上,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后一句话却有些令人遗憾,地价等政府收入在房价中的比重,不应是笔糊涂账,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只有掌握这些翔实的数据,才能履行平抑房价、调节市场的职责。齐骥副部长希望“购房者能够明明白白知道你所买房子的价格构成,如果哪块高了,你们可以跟他们商量”。这大致是说,即使相关部门没有提供具体统计数据,购房者也可以与影响房产价格的相关机构以及公司协商,以求降低房价。构成房价的几个要素是:土地成本、国家税费、地产商的融资成本、建设成本、广告宣传以及地
    2023-06-10
    417人看过
  • 开发商与购房者该怎样设定房屋买卖定金
    一、怎样设定房屋买卖定金关于定金的设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目前,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当购房人选中满意的楼盘,与开发商达成初步意向时,开发商通常都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这些认购书一般会约定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款以及应当交纳法人预付款、定金、押金等等、一般只有写明“定金”字样,才能适用定金法则。购房定金是立约定金,旨在保证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未订立购房合同即返还定金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
    2023-06-18
    182人看过
  •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姓名是否可以修改?
    签了购房合同后购房人的名字能变更。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更改购房人的姓名,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同意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规定办理。此外,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中规定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机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止私人交易。签了购房合同违约违约金是多少?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毁约违约金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
    2023-07-11
    353人看过
  • 房东与业主应当签的开发商维修协议如何写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一、论述公共维修基金的专有功能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在保修期满
    2023-06-29
    386人看过
  • “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是一回事吗
    维修资金和物业费区别是什么?“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是一回事吗?1、适用的对象不同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2、交纳主体不同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3、适用范围不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4、所有权不同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由此可见,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因此,不能得出“专项维修基金”就是“专项维修资金”的结论。另外,物业费和维修资金也是不同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支付的费用,包括
    2023-05-04
    150人看过
  • 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
    一、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1、为避免买卖双方事后发生争议,从买受人的角度出发,建议买受人在签订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应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如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自动解除,出卖人应于认购协议解除后约定的期限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买受人。2、买受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预约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正式合同的内容并应留下书面记录,避免出现如因故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出卖人以买受人未进行过协商或买受人因无法证明与出卖人进行过协商而导致定金被没收的情形。二、如何防范房屋认购书风险开发商采用《认购书》的形式销售楼盘。近两年,随着房价的飙升,开发商不再急于出售手中的楼盘,而是往往采取捂盘的方式拖延销售时间,谋取利益最大化。因此,开发商想出与意向购买人签订《认购书》的方式销售房屋。通常《认购书》
    2023-06-02
    361人看过
  • 购房者如何向开发商要回购房定金
    如何要会定金通常大家都会认为,买房子付了定金,后来不想买了,这个定金肯定是要打水漂了。一般人都是抱着试试的心情跟开发商要回定金,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那也只好算了了事。但其实有经验的律师会告诉你,想要回定金也不是绝对没有可能。大家知道,所谓定金就是担保合同履行的价款(千万跟“订金”相区分),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存在两种收受定金的情况:一种是甲乙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先支付定金,随后购房者支付了定金,后来购房者未支付房款,就跟上面的新闻里的情况一样。另一种是甲乙双方还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购房者为了预订房子,跟开发商签订了定金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双方约定过些日子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后来,购房者由于各种原因不想要这套房子了,并不想跟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第二种情形下,法律给购房者留出了退还定金的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3-04-27
    60人看过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建初探
    沈乙成连云港市房产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该办法实施前,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经出售但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补建。这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的合法性予以了明确,但是如何补建却成为各级政府特别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十分棘手的问题。一、结合实际,确定资金补建标准由于各地在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时间上存在着较大差异,且情况不尽相同,很多地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经过多次调整,因此在补建标准的确定上也应因地制宜。一是以申请年度为标准来确定。即以业主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所在年度为依据,补交标准按照当年新建房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执行。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考虑了现时的费用成本,因为不论新房还是旧房,同一个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发生的费用成本是基本相同的,但一般标准较高、业主的负担较重,而且会因各个业主补交年度不同出现同一幢楼多个补交标准的情况。二是以房屋建成时间为
    2023-06-10
    118人看过
  •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与公共维修基金区别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2008年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在原法规文件的基础上做了更加详细、明确的规定。实际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公共维修基金的一个延续。从性质来说,两者基本一致。只不过因年代不同,而名称不同,两者实质是同一个标的物。在2007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颁布后,原公共维修基金统一更名为专项维修资金。一、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含义专项维修基金不同于
    2023-02-23
    151人看过
  • 开发商推迟退还定金怎么办,购房者如何维权
    开发商推迟退还定金那么购房者的维权方式如下:1、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自行协商;2、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协商的,购房者可以申请调解,或根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处理;3、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或仲裁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一、买房交了定金不要了,定金可以退吗买房交了定金一般不可以退,但是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与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为卖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则定金可以退。比如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3、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2023-03-15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购房者如何缴纳维修基金,有哪些筹集规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
      相关法规: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缴纳比率: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筹集规定: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
    • 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期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3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交纳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已竣工验收但满三年未售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交纳。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管,法定孳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按幢设帐、
    • 开发商需要缴纳房屋质量保修金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6
      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十条发包人在
    • 开发商延期交房房屋租金与开发商协商可以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开发商可以赔偿延期交房。开发商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未约定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 房屋漏水是开发商维修还是物业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4
      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房屋共有部分损害到部分业主权益的问题,房屋漏水的原因可能有三:1、由于开发商在建设该房屋时没作好防水处理,属于建筑物本身的质量问题;2,可能是顶楼业主在给房屋装修的时候,因装修行为所导致;3、其他的原因。当然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要通过鉴定。经过鉴定,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维护,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装修所导致的,业主可直接找装修公司的人进行维修,有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