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情形不予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2:50:28 100 人看过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一、精神病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精神病人杀人会怎么判刑

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行政处罚年龄为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而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其行政处罚。因此,是否承担行政处罚的年龄分界线为十四周岁,而十八周岁以下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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