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债权担保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51:50 78 人看过

一、房产证债权担保期限

1、《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律也给予了明确的限制,即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行使,时效有中止、中断的除外。

3、司法实践中,亦经常发生约定的保证期间为3年以上,或者七、八年的都有,虽然约定期间明确,不像二年以上的约定不明确,但司法机关倾向于按主债务诉讼时效二年计算担保责任期间,既可及时督促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亦可将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固定,并依法保障其追偿权的行使。

二、抵押人将房产重复抵押违法吗

通常上,将房产拿去抵押之后,在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也就是所谓的房屋抵押权人同意,那么抵押人也就不能将房子拿去埋。但是,这里是限制出卖房子,不是限制抵押。

把一个房屋拿去重复抵押的不属于违法行为,只要房屋价值不低于要抵的款项即可。在已经做了抵押之后又抵押时,如房屋价值不如所抵押的款项高,则超过部分视为没有抵押。要是房屋价值不如所抵押的款项时,债权人就需要注意受偿的顺序了。

三、房产抵押人在办理抵押之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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