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的条件及效力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1:42:31 224 人看过

关于条件《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效力如下: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

一、什么是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向一个独立主体(通常是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如果该基金不能拥有足够资产以支付与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所有职工福利,企业不再负有进一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文件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即收益水平与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各期的缴费水平不直接挂钩,企业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按照规定标准提存的金额,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称的设定提存计划。

二、提存会产生什么效力

(一)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二)根据实际情况,提存效力也有所不同:

1、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2、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3、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提存的五个条件,提存的原因是什么
    一、提存的五个条件提存的五个条件具体为:1.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2.提存之债真实、合法。3.提存的标的物必须符合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法律规定,提存标的物必须属于提存人所有,在权属问题上与他人无任何争议,且提存标的物价值应等于或大于债的数额,使提存标的物与债相适应。4.提存的标的物必须是符合《提存公证规则》第七条的规定标的物。5.提存人须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按《提存公证规则》第四条的规定,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二、提存的原因是什么提存的原因如下: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
    2023-05-06
    169人看过
  • 合同提存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2、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此处规定的5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民法典》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
    2023-04-11
    211人看过
  • 什么是存款人?存款部门的效力如何
    存单、有价证券、彩票需要收取利息、承兑、奖品的,由存款部门受理,取得的本金、孳息按照不损害存款人利益、不改变用途的原则处理。不能用于原用途的,应当以货币形式存入取款账户。定期存款到期时,本金和利息原则上按原期限一并转移。除支付相关费用外,股息及其他应存入专门账户储户可凭人民法院的有效判决、裁定或经公证的存放债务已清偿的证明取回存放物。如果存款接收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放弃存款权,则存款人可以取回存款对象。寄存人收回寄存物的,视为未寄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寄存人承担。在存款人未支付存款费用前,存款部门有权保留等值的存款对象如果您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我们
    2023-05-07
    499人看过
  • 提存行为是如何的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提存条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提存行为发生的条件提存行为发生的条件是须有可以提存的合法原因。提存的前提是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人只有在无法向债权人给付时才可用提存的方法消
    2023-08-17
    152人看过
  • 可以提存的条件
    一、可以提存的条件提存的条件有以下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二、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债之标的,是指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给付,也有条件接受债务人的标的物,但债权人拒不接受给付;或者没有其他的正当理由,虽然债权人构成了违约,但是债务人如不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债权人,债务人就无法从合同中解脱出来。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履行地,而债权人不到履行地受领,将造成债务人履行困难或加重经济负担时,债务人可以依法对履行标的进行
    2023-05-03
    313人看过
  • 提存的效力体现在哪
    提存涉及债务人、提存机关和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会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以及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债务人与债权人关于提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各国立法及学理上的观点不尽相同。《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和中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提存使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理论上称为“债务消灭说”。德国民法认为,提存仅发生对债权人请求的抗辩,只有在债务人丧失提存物的取回权时,其债务才溯及提存时消灭,理论上称为“抗辩权发生说”,如《德国民法典》第379条规定:“取回权未消灭时,债务人得要求债权人就提存物取得清偿”,第378条规定:“提存物的取回权已消灭时,与在提存期间向债权人履行给付一样,债务人因提存免除其债务。”中国民法理论通常认为,提存须有合法原因,亦即提存应合法有效,否则不发生提存效力,故应认为债的关系自提存时消
    2023-03-03
    301人看过
  • 关于提存效力的规定
    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指由债权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标的物自身性质而产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另一方面指由债权人负责对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责任的第三人或者提存保管人索赔。标的物的孳息,指由标的物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指依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比如金钱所产生的利息,有价证券产生的股息、红利。债权人作为提存物的所有者,对提存物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包括:公告费、邮费、保管费、评估
    2023-06-09
    391人看过
  • 提存诉讼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提存诉讼的效力的认定:1、提存后债因提存当然消灭,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2、提存成立后提存机关有保管提存物的义务;3、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其孳息归债权人所有。一、个人债务怎么清偿的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3)担保数
    2023-03-07
    465人看过
  • 动产抵押前提条件对无追及效力的要求
    需要满足买受人是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因为抵押财产并不转移占有,并且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这些动产也经常处于流动状态,有时抵押权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干涉抵押人的正常经营,进而损害买受人的利益。《民法典》设定这一条款,实际上是为了平衡抵押权人、抵押人及抵押物买受人之间的利益而设,既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进行一定限制,又通过对抵押人和买受人行使权利设置了法定条件,从而平衡各方利益。动产抵押范围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也就是说我国的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很广,有如下几类: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称注册不动产。对这类动产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2、企业之机器
    2023-07-05
    452人看过
  • 债务人提存标的物的效力
    债权、债务关系的标的物一经提存就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表现在:(一)从标的物交付有关机关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即债务人免除了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只能向提存物的保管人提出给付的请求,不得再向原债务人提出。(二)从标的物交付有关机关提存之间起,标的物灭失毁损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原债务人不再承担此项义务。(三)从标的物交付提存之日起,债权人应负责支付提存人的保管费,如果标的物已经拍卖,债权人还要负责支付拍卖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不仅意味着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而且也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应当接受、领取该债务的标的物。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就难以履行债务。因此,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却不予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在我国,目前的提存部门为公证机关。一、债
    2023-03-22
    377人看过
  • 承诺的效力如何判断及构成要件
    一、承诺的效力如何判断承诺的效力判断要看其属于生效效力还是撤回效力。(一)承诺生效,就是承诺对要约人产生法律拘束力,承诺一经生效,合同即为成立,当事人于此时开始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二)承诺的撤回。《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撤回是民法典规定的承诺消灭的唯一原因。撤回承诺,应当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当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承诺,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即到达要约人,根本就不存在撤回的时间可能。对于电子数据方式的承诺,同样也不存在撤回的时间可能,因为承诺一经发出,对方的电子信箱即可收到。二、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的构成要件如下: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
    2023-05-06
    372人看过
  • 存款提取是否会减弱存款的法律效力?
    标的物提取存款后,无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会产生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根据法律法规,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人,享有标的物的权利,承担义务和风险。标的物存放后,由于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原因或存放人保管不当,可能造成标的物损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损坏和损失的风险仍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债权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和标的物本身性质造成的损害和损失的后果,另一方面,债权人负责向第三人或存款人索赔造成标的物损坏和损失。大额现金存款怎样才不会被监控大额现金存款不会被监控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点:1、去存款的金额不要超过国家规定的金额;2、如果存款数量过多,不要集中存入一个银行内;3、可以存入不同银行里的不同账户;4、大额现金存款可分成几次来存;5、不要将大额现金存款存入同一个人的账户中。个人存
    2023-07-02
    360人看过
  • 如何理解提存是如何实现的?
    提存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什么是提存公证,如何办理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
    2023-07-25
    452人看过
  • 了解提存的方法,提存有哪些条件
    一、了解提存的方法提存的方法是:提存应当在合同履行地的提存机关进行。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二、提存有哪些条件提存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权人能够接受履行,却无理由的不予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的。所谓下落不明,指债权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不知去向。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无法给付,为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3.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提存
    2023-03-10
    11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提存的意思是什么,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提存是担保的一种特定形式。根据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将担保物(金)提交到法定的提存机关,以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待条件成就时,提存机关根据双方的约定,将担保物交付债权人或退还担保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具有保证债物履行和替代其它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提存公证规则》第二条,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
    • 民法典的提存成立及提存对债务人效力是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05
      1.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2.所谓“视为”,是指此时债务人虽然没有直接向债权人交付,但法律认可债务人有权以此抗辩债权人的交付请求。 3.其次,履行了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并非必然、绝对地构成导致债务消灭的履行债务。 如果提存的标的物确实是根据债务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且不存在任何瑕疵,则提存成立时,构成
    • 提存的条件和效力是什么?是法律规定的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6
      提存的条件为: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零售,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没有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等。提存的效力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
    • 提存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 2.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钱、物,可消除双方的不信任感,促使合同正确履行。 3.监护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或赠与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继承人、遗嘱
    • 合同的签订条件及效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5
      1、两者含义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2、两者所属的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即一致意见),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