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理是什么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5 00:49:57 327 人看过

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第十三条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当面进行质证。第十五条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单位及人员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财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第十六条投诉人拒绝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投诉处理;被投诉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投诉事项。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财政部门经审查,对投诉事项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一)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终止投诉处理;(二)投诉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投诉;(三)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具有明显倾向性或者歧视性等问题,给投诉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采购活动尚未完成的,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二)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采购活动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由被投诉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全部或者部分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给采购人、投诉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第十三条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当面进行质证。第十五条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单位及人员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财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第十六条投诉人拒绝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投诉处理;被投诉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投诉事项。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财政部门经审查,对投诉事项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一)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终止投诉处理;(二)投诉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投诉;(三)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具有明显倾向性或者歧视性等问题,给投诉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采购活动尚未完成的,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二)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采购活动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由被投诉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全部或者部分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给采购人、投诉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印章。投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三)处理决定的具体内容及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投诉人行政复议申请权和诉讼权利;(五)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投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印章。投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三)处理决定的具体内容及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投诉人行政复议申请权和诉讼权利;(五)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投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2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沈阳市政府采购办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工作流程
    1、进行市场调研,明确采购需求。2、编制采购预算。3、到财政局支出处室落实采购资金。4、到财政局支出处室进行立项,并填报立项审批表和采购需求表。5、由市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室将核定的采购项目发送至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处;6、综合信息处组织采购人,会同项目论证专家,就采购需求进行技术论证,确定准确的采购项目技术指标要求。7、配合采购处确认招标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将成为中心开展采购业务活动的有效依据。8、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合中心招标处准时参与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与评审专家一起组成评审小组(公开招标项目除外),做出公正评审结果。9、根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配合中心合同监察处对项目的情况进行履约验收。11、根据合同的要求按时签署《沈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作为合同价款支付的凭证。12、到市财政
    2023-04-24
    160人看过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包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具体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歧视或歧视供应商。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具体要求,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和业绩资料,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1购买人:指为从事日常政府活动或满足公共服务目的,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和政府贷款依法购买商品、项
    2023-05-31
    331人看过
  • 【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宁德市政府采购流程
    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一、采购单位一般采购流程1、编制采购预算:采购单位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市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大批复下达预算。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单位根据本单位采购预算提交政府采购计划、登录(http://www.ndzfcg.com)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宁德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批)表》,并认真填写、按规定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采购)。3、申报采购计划:采购单位向市财政局申报采购计划、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资金来源、通知采购单位(或国库支付机构)划拨资金到政府采购专户、市政府采购办审核采购代理机构,审批非公开招标方式、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任务。4、办理委托采购:采购单位持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采购单位向委托采购提供采购项目技术要
    2023-04-24
    319人看过
  • 政府采购应该如何投诉?
    案例回放:某学校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要求供应商应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应取得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但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开评标工作进展顺利,评标结果显示A、B两家供应商分别为排序第一、第二意向中标供应商。从招标结果公示的当日起,B供应商就以每天3个电话的频率反映A供应商的前述两个证书有假,并提出书面质疑,因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遂向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管理部门立即与证书的发证机构取得联系加以确认,确认结果表明A供应商的3C强制认证证书系伪造,宣布中标无效,责成招标采购单位否决其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招标采购单位决定原排序第二的B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案例点评:上述案例中,B供应商通过及时有效的投诉击败对手,但在一些有失公正的采购案例中,并不是所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供应商都能如此幸运,可以说,投诉是一门学问,只有善于此道,才能将自己有效地置于
    2023-06-06
    79人看过
  • 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想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要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
    2023-04-24
    112人看过
  • 政府采购平台怎么加入供应商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无违法记录声明、其他条件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平台的供应商申请流程和要求 政府采购平台的供应商申请流程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供应商需要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接下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在完成资料提交后,供应商需要等待平台审核
    2024-01-05
    243人看过
  • 政府采购投标流程有哪些?
    一、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室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如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二)标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六)开标地点和时间;(七)政府采购办公室规定的其他内容。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依前款规定。二、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招标要求;(三)投标须知;(四)合同书;(五)投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招标文件应当经采购机关确认,采购机关应当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三、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
    2023-05-01
    291人看过
  • 黔西南州审计处理权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决定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999自然日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部门对代拟的审计报告等审计结论文书、审计全过程材料进行复核、审理,提出复核、审理意见。审计机关业务会议集体审定审计报告等审计结论文书,对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并在审计决定中告知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和期限;对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依法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部门对代拟的审
    2023-05-28
    57人看过
  • 政府采购怎么办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政府采购怎么办理政府采购的办理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其中第一个阶段为采购项目确立批准阶段。在这个阶段,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注意。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明确列出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其资金预算,并提交给本级财政部门进行汇总。2.在具体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进行采购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遵循这些规定,可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采购合同的形成采购合同的形成是政府采购程序中的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考生需要重点关注招标采购过程中哪些情形应该导致废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应当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使得采购人无法支付;4.因重大变
    2024-04-18
    457人看过
  • 宿迁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出台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让诚信唱引招标采购市场主旋律。17条准绳丈量诚信对参加宿迁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无故不投标、扰乱开评标现场秩序、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与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未按合同要求履约、拒绝监督检查或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虚假恶意质疑投诉、向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等17种不诚信行为,根据情节严重和影响大小,分别扣除3分、10分和15分诚信分。对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被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公示,规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诚信等级低于二级(含)的供应商不得作为协议供货商。部门联动考评等级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财政局、监察局联手互动,激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供应商诚信资料,建立诚信档案,对不诚信行为及时登记在案;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诚信档案记录、
    2023-04-24
    382人看过
  • 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要具备相应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有哪些情形1、采购方式变更情形实践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2023-04-17
    280人看过
  •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文号:黔西南州府发[2004]72号发布日期:2004-12-9执行日期:2004-12-9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4]28号)精神,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制定黔西南州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一、全州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全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州、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其管理的对象、职责、权限、程序等有关问题按州组通[2004]40号文件执行。(二)全州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1、州、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2、乡镇国土资源所、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分局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派出机构,原则上按乡(镇)设置
    2023-06-10
    326人看过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法(最新修订版:2021年)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本机关有权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处罚;本机关无权处理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缺位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其不同于私人采购的最大特点就是公正、透明、竞争。个人和私营企业可以通过任何交易方式向供应商采购自己所需要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采、供双方毋须遵循公开透明和信息披露制度。在个人消费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
    2023-07-17
    149人看过
  • 福建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采购人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5〕4号省直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和完善制度,切实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政府采购的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投诉范围(一)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价格超过单位采购项目预算或超过市场价,未经采购人确认的;(二)评审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影响评标公平公正的;(三)发现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虚价投标等违规行为的;(四)中标后,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的;(五
    2023-04-24
    2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投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投诉政府非税收入执收、使用和监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财政、价格、监察、审计等部门和人民银行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受理和调查有关举报、投诉,并及时予以答复、处理,并为举报、投诉者保密;认为举报、投诉的事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办理。
    •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的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3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
    •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的形式处罚是什么,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政府采购流程党政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第四十叁条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 政府采购和供应商有质保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2
      需要的是,质量保证金的收取方法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其比例一般为标的预算金额的2%以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质量保证金例的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以参考。不是硬性规定,一般是5%,也有10%没见过10%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