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与抵押的清偿顺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1:50:59 214 人看过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一、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法律新现

1、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2、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3、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留置权;已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优先受偿。

二、重复抵押是否会构成犯罪?

同一抵押物可以重复抵押,不构成犯罪,只不过在受偿时有先后顺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多个抵押物担保同一金额时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
    2023-06-15
    475人看过
  • 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吗
    一、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吗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但如果抵押双方就债权实现达成的抵押顺序约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约定的抵押清偿顺序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二、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况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如下:1."无权擅抵"行为。抵押人不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人,其所提供的抵押物必须是自己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否则,抵押行为就无效。2."共产私抵"行为。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全体共有人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使用、处分或支配。3."一物多抵"行为。抵押人以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定抵押的部分再行抵押的行为,这种以一处财
    2023-04-26
    234人看过
  • 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抵押担保的特点
    一、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求偿抵押与抵押担保本质上没有区别。在求偿抵押担保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为抵押人,第三人则为抵押权人。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用作求偿抵押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如果用作抵押的为动产,则应是不易损耗的资产(如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那些易损耗的资产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标的(如食品等)。债务人和第三人在办理求偿抵押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二、抵押担保的特点抵押担保有如下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中,债务人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时,依据是否登记、登记顺序等因素来确定受偿顺序。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
    2023-06-19
    85人看过
  • 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清偿顺序怎么确定
    一、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清偿顺序怎么确定?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1、担保标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
    2023-06-01
    150人看过
  •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是怎样的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为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多个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则按照抵押登记办理的时间顺序,其次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抵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抵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只要法律为特别规定为实践合同的,就属于诺成合同。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有:1、定金合同。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3、保管合同。4、借用合同。5、代物清偿协议。除上述合同之外,均为诺成合同。《民法
    2024-01-05
    367人看过
  • 抵押、质权、留置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同一个动产上设立了抵押权、质权(抵押权与质权皆有又或者二有一)以及留置权,则不论设立时间先后,留置权人可优先受偿。另外,抵押权与质权同时存在时,清偿顺序是:(一)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按照公示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质权优先于抵押权;(三)质权未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因此时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故抵押权优先受偿。律师补充: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
    2023-05-06
    61人看过
  • 能提供关于抵押权抵押物清偿顺序的解答吗?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处分抵押物有效吗抵押人以其所有的财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的,由于并不转移占有,所以仍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最关键的是还享有处分权,所以在处分了抵押物后是有效的。结合《民法典》关于抵押物的规定,有下列几种解释:(一)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二)转让抵押物,抵押人应尽两个义务。(1)转让抵押物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2)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依据是《民法典》第612条规定的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三)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其行为效力如何?为了清楚地阐述这一
    2023-07-14
    445人看过
  • 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法院),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
    2023-02-27
    106人看过
  • 公益债务与有担保债权清偿顺序
    一、公益债务与有担保债权清偿顺序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一)有担保债权的清偿《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虽然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
    2023-06-08
    404人看过
  • 破产清算影响抵押贷款清偿顺序吗
    一、破产清算影响抵押贷款清偿顺序吗在破产清算时,对于债务需要按照一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三)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
    2023-06-06
    282人看过
  •  抵押与查封的优先顺序
    抵押和查封的设立时间不影响其优先权。抵押权优先于查封权,但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法院准许占有查封财产的,法院也不能强制其停止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抵押和查封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贷款;而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限制,禁止其处分或者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和查封的设立时间并不影响其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被执行人已经查封了财产并设立了抵押权,那么申请执行人就不能对抗抵押权;而如果第三人未经法院准许占有查封财产,法院也不能强制其停止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因此,我们可以将原文中的“抵押和查封谁在先设立,谁优先”改为“抵押和查封的设立时间并不影响其优先权”。同时,将“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改为“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将“第三人未经法院准许占有查封财产的,法院可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改为“第三人未经法院
    2024-02-23
    92人看过
  • 抵押合同可以约定清偿顺序吗
    抵押合同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来约定清偿顺序。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基本情况;抵押担保的范围;和清偿顺序等内容。抵押合同可以约定清偿顺序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
    2022-06-11
    212人看过
  • 债务抵押权有先后清偿顺序吗
    同一财产重复抵押的,可以由债权人先行协议,协议不成,可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款项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如果抵押权已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了财产抵押登记的,则应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财产抵押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已登记的抵押权具有优先于未登记抵押权的效力,可以优先受偿,剩余部分,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方可受偿;3、如果抵押财产均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的,则应按照抵押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3-04-26
    271人看过
  •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顺序明确
    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如下:1、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买卖抵押物;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如下: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可以知道,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公司债务清偿:(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进行公
    2023-07-16
    16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担保包括债务人抵押以及第三担保人抵押,如果这两种抵押同时出现,该如何怎么清偿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
    • 抵押担保行为清偿顺序怎样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07
      抵押质押留置的清偿顺序是留置优先于抵押质押。留置权在当代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所以在当事人和履行相关的债务的情况之下,就可以基本留置该财产。并且是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顺位抵押合同(担保的顺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如何认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与抵押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8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
    • 企业破产如何进行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31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按以下顺序进行: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 二、清偿所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偿金; 3、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不足清偿的,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