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核对债权债务应由哪些部门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5:05:23 344 人看过

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业务部、经管部等与债权债务业务有关的部门负责,财务部配合。财务定期编制《往来账款分期明细表》,全面提供往来账款增减变化及构成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和清算;对发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及时催收。在收账程序上一般采取电话催收、派员催收等手段。

一、应收账款质押后还能转让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后,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押债权转让的几种方式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三、报警能处理小额贷款催收吗

一般而言,这种催收方式都是针对逾期还款的用户,常见的都是打电话,在借款人不配合、态度恶劣的情况下,会有相关的催收机构上门,而他们也会选择相对“合法”的手段进行催收。

(1)纯经济纠纷警察无法介入

一般案子,债权债务凭据齐全,而且催收人员没有硬闯你家门等警察执法范围内行为,等你报警了,警察来了,经济纠纷,一般就让双方协商处理,不会动不动把催收人员驱逐或者拘留起来。

(2)催收手段基本都在法律限度内

虽然在不了解他们的人眼中,他们是“黑社会”,是“粗人”,但其实深入接触后,他们对相关法律的透彻程度堪比专业法律人士,而且多年社会上的闯荡,他们对人的洞察极度敏锐,知道怎样在法律限度内从借款人的社会性和心理性弱点上突破,多方面的推进其偿还欠款。

建议贷款及时还清,因为长期逾期会有一些严重后果。

1、个人信用受到影响。这将直接影响到日后再贷款或者再申请信用卡。

2、产生贷款罚息,增加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3、如果是经过多次催缴借款人依旧不还款的,那么贷款机构将有权将借款人上诉到法院,法院可判决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拍卖用于偿还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特许经营备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审核?
    特许经营备案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经营备案条件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一项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特许经营企业(即以连锁加盟方式招商的企业)如不备案,将会面临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那么,企业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根据法律规定,特许经营备案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商
    2023-07-16
    194人看过
  • 停车场应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受权管理我市停车场事务的主要有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消防管理部门等。对于不同类型的停车场,例如地下停车场及公众停车场等,则分别由上述对应的专业机构进行统一规范与监督。具体来讲,如我们所常见的普通地下停车场,以及位于居民区或单位内部的停车场,皆由各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来承担管理责任。而那些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则需接受由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以及公安机关消防管理等各个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力管理和监督。《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公安机关消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和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组织编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应当确定城市停车总体发展策略,停车场供给体系及引
    2024-07-27
    221人看过
  • 征地款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发放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负责补偿款的发放。一、政府可以硬行征地吗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二、征收土地是拆迁吗不是。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
    2023-03-01
    495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有免责义务由负有债权的债权人?
    免责的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人破产申请异议的处理方式问题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笔者认为,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
    2023-07-05
    378人看过
  • 中介服务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
    中介归房管局管理,按照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管理条例,中介公司归当地的房管局管。如果中介公司有违规情况,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房管局投诉。有的城市房管局推出了投诉热线,针对购房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十一)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互联网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到机构所在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办理网站备案,并到服务覆盖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通信、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定期交换中介机构工商登记和备案信息,并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备案、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提醒群众防范交易风险,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十二)积极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中介机构备案时,要提供本机构所有从事经纪业务的人
    2023-08-13
    387人看过
  • 离婚后,共同债务应由哪一方负责?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怎样分配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3)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
    2023-07-07
    409人看过
  • 景区管理应由何部门负责
    自然景观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文物景观有文物管理局管理;园林类的有园林管理局管理;园林内有古迹文物的就和文物局或旅游局文化管理司公管;各类展馆由属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涉及文物的各类展馆要和国家文化管理司和下属文物管理局许可和接受监督;博物馆根据规模和内容,由文物管理局、各级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负责。关于成立中国旅游景区协会的通知发布部门:中国旅游协会发布文号:旅协发[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协会、各旅游景区及相关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自2007年组建以来,在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协会的正确指导下,在分会内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依据章程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为促进中国旅游景区的发展,加强会员间的沟通交流,开展行业自律,提升旅游景区的质量与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我国各类旅游景区已达两万余家,涵盖了全领域多业态,在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
    2023-07-04
    263人看过
  • 欠债人死亡,其债务应由谁负责偿还
    在实施之列中并根据实际情况,列入了因负债人离世导致的债务可能由下列人士进行偿付的事项:首先,在债务人逝去之后,其合法遗留财产的继承人均应仅在遗产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向被继承人履行偿还相关债务的义务;其次,倘若未存留下任何财产,且债务当中存在担保人的部分,则此项债务应由担保人承担起确保责任;再者,若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诺的债务,在债务人离世之际,其配偶将不得不承担起继续履行债务的使命。最后,如不存在上述所有情况,那么该笔债权债务即告消解,不需要再次付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024-07-24
    353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应负哪些责任
    关于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承担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债权完成转让之后,债权出让方应对所转让债权的瑕疵承担确保责任以保障债务人生存权益。尤其在涉及既有债权又有债务之合同情形下,仅单向将债权转让往往可能对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潜在威胁。因此,我国《民法典》在相关条款中,明确赋予债务人享有抗辩权以及抵销权。其次,当债随合同权利全部成功转让且该协议正式生效之后,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便宣告终止,进而触发债的主体发生实质性的转变,由第三者和原本的债务人共同构建起新的债权债务联系。在此过程中,原债权人伴随转让协议的正式生效而彻底从原本的债之关系中退出,丧失债权人身份,对于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或执行不当的问题,原债权人不再具有任何权利,自然也就没有义务为其履行不能提供担保支持。《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2024-07-31
    294人看过
  • 哪个部门应该对低保负责任?
    办理低保是民政部门负责。一、城镇低保办理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明(重残人提供重残证明);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校证明;夫妻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2、村(居)委会受理受理低保申请,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上报镇(街道、园、区)民政所。3、镇(街道、园、区)民政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通
    2023-07-05
    387人看过
  • 债务担保人是否应对债权人的债务无法偿还负责?
    需要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替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不过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替债务人还款。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担保人还款债权人是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的,但是需要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出。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
    2023-07-10
    449人看过
  • 贷款人逝世,债务应由谁负责?
    贷款人死亡的,如果留有遗产的,可以就遗产来清偿其所欠债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该贷款人的财产,就应当就其继承的遗产为限额,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进行清偿,不足的部分,是否清偿由继承人根据个人意愿决定。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对被继承人所欠的贷款无偿还责任。贷款人死亡借据还有效吗贷款人死亡借据还有效,借据不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的,继承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继承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2023-07-05
    79人看过
  • 由哪个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监管
    一、由哪个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监管一般由政府所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二、对于食品监管渎职罪应当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食品监管渎职罪追究的刑事责任是:造成严重的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则处五年以上
    2023-10-07
    490人看过
  •  非法挖掘沙子应由哪个部门负责?
    该段内容讲述河道管理部门对于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管及处罚措施。如果行为没有构成犯罪,则河道管理部门应进行处罚;若构成犯罪,则应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据情节轻重处以刑罚,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单处罚金,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单处罚金。河道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非法挖沙子。如果非法采砂行为没有构成犯罪,那么河道管理部门应该对其进行处罚。如果行为构成犯罪,那么河道管理部门应该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具体的刑罚如下:1、如果情节严重,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可以处以单处罚金;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处以单处罚金。 哪个部门负责非法挖沙子?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破坏性采矿或者盗采土地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进一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由县级以
    2023-08-29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应收账款可以由债权债务协议直接转款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应收账款的债权转移,需要三方协议,即原债权人、债务人、新债权人(你公司)借:应收账款—(债务人名称)贷:相关科目(需要看对方是以什么事由转给你们,欠款投资货物补偿不同事由贷方科目不同
    • 咨询债权部门与债务部门的区别是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5
      债权部门与债务单位是相互对应的关系,互为权利义务对象。 即债权单位是对债务人享有权利的人,债务人是对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 例如: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是债权方,借款人是债务方。
    • 能对债务人直接执行其债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3
      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如果债务人对其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该第三人送达履行债务通知书。如果该第三人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债务,但并未对债权人的债务提出异议,那么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过,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则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相应的履行期间,则应从
    • 对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关于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原则,仅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存在本规定所列的滥用公司人格的特定事由时,判令控制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公司债权人以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其利益为由,直接要求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或者公司股东提起否认公司人格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十条公司的实质股东仅
    • 离婚时债务可否直接由另一方负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9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