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53:04 476 人看过

什么是保险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达到一定目的,表达双方或多方意愿,建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基本义务;相应地,给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要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保险人的明示解释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除提醒投保人注意保险单外,还应当对保险人的意思表示的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作出解释和说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在保险合同中写明免责条款,使投保人了解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这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和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性质。保险合同是一种幸运合同,它要求当事人具有比其他民事活动更高的诚信度。只有将最大诚信原则贯穿于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最大利益才能得到统一和结合。同时,由于保险合同技术性强、复杂,往往以格式条款或附随合同的形式出现,因此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解释义务。只有这样,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才是公平的。保险条款的性质决定了保险人解释义务的“程度”。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时,应以普通人能够理解的范围为限,但可以根据投保人的保险经历进行不同程度的说明。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能够引起投保人注意的保险凭证上予以提示,并对有关免责条款予以明确,合同内容应当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

保险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人们的财产,但我们必须熟悉它的实施条件和一些注意事项。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尚未解决,欢迎咨询律师网免费的法律咨询,可以帮你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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