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2:00:19 457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的。《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征用赔偿的相关政策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为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金额是前三年耕地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每公顷耕地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总和不得超过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家征用土地补偿多少一亩国家支付的征地土地的补偿款和土地的用途有直接的关系,具体的规定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
    2023-07-07
    323人看过
  • 明星肖像权赔偿案应当如何赔偿
    按照法院判决来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什么叫“肖像权”“肖像”,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
    2023-04-13
    78人看过
  • 侵犯土地使用权赔偿可以申请吗
    1、侵犯土地使用权赔偿可以申请赔付。2、双方订立合同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客观允许的情况下,有权请求侵权人将土地恢复原状。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一、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后怎样处理1、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
    2023-03-28
    430人看过
  •  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的赔偿问题
    原先的内容是: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改写后的内容是: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原先的内容是: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改写后的内容是: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地 上 附 着 物 和 青 苗 的 补 偿 标 准 是 多 少 ?根据攀枝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
    2023-09-19
    13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土地转让合同解除赔偿的计算必须根据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赔偿的协议进行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60天内,必须支付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逾期未付全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赔偿。转让人应按合同规定提供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人有权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
    2023-08-18
    18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及标准
    土地使用权赔偿的规定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住房和其他房地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依法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作为公司出资。《公司法》作出
    2023-08-03
    37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在征收中得到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征收过程中是否应当得到补偿一、一般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得到补偿,如果土地被使用,土地使用者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此,应给予土地使用者适当的补偿。(2)政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条件下,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在评估时点以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交易金额为”也就是说,房屋价值包括房屋价值和土地使用权价值两部分,这两部分的价值应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交易价格。也可以理解为在同等条件下购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成本。二是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原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不需要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换言之,国家支付土地补偿费的前提是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时支付土地使用费,国家出于公共利益征用土地时返还土地。
    2023-05-31
    98人看过
  • 违法审批土地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一、案例某商品房建设项目是某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1997年经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同意选址在清水山,同年,经省计委、省外经贸委批准立项。就此项目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999年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授权省建设厅批准将清水山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9年4月某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清水山2公顷土地,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并向申请人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于2000年开始动工建设,由于开挖山体,引起水土流失,给风景名胜区环境造成破坏。2003年2月某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为出让清水山2公顷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违反了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作出收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申请人不服,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理决定,维持原
    2023-06-01
    175人看过
  • 相应赔偿责任的界定
    《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相应赔偿责任,其性质及范围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第十九条的条文中使用了相应一词,似乎表明立法者似乎并无要求清算义务人无条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初衷。对此,《公司法解释(二)》的起草者认为,其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根据侵权赔偿责任的一般原理,限定在引起行为造成债权人损失的范围内。结合第十八条第一款,二者均使用了财产损失的表述,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责任是损失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结合第十八条第二款与第二十条,第十九条并未规定无法清算的后果,第十八条第二款无法清算的责任是连带清偿责任。综合对比,第十九条的相应赔偿责任亦应限定在清算义务人的不当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范围内,即使该等损失赔偿不足以覆盖其全部债
    2023-06-09
    23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应当用回转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执行回转,情形如下:1、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2、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3、新的执行依据是其必备条件。4、只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取得财产的情况。一、失信被执行人多久解除失信被执行人一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但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同时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以下七个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分别是: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2023-06-21
    185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被征收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而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对所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是补偿的价格和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地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标准,或者依法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和金额。对于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时,不应给予补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
    2023-08-04
    201人看过
  • 违约赔偿和侵权赔偿应当如何选择
    在竞合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重任选一种,具体要求何种赔偿,各有利弊。1、要求违约赔偿的优点是“成功率”较高,因为违约不需要证明加害方有过错,只要证明他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即可。缺点是违约责任所作出的赔偿范围小,违约的赔偿范围大致应当和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当。2、要求侵权赔偿的有点是除了赔偿实际损害,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缺点是举证责任重,一般情况下您需要证明对方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给你造成了损害、过错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一、信用社信贷员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解决一般可以按照违约行为来支付违约金。我国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合同侵权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对方的人身、财产权益。合同侵权与合同违约构成竞合,受损害方可以选择侵权之诉或者
    2023-03-05
    177人看过
  • 轻伤应当赔偿多少费用
    一、轻伤应当赔偿多少费用轻伤赔偿一般要赔偿的数额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的总和。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二级轻伤害怎么判刑二级轻伤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级轻伤害是伤情评判中的一个级别。伤情是指伤势的轻重程度,一般是用来衡量追究侵权人刑事责任的依据。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轻伤中又分为甲、乙、丙等级。如果是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
    2023-06-14
    338人看过
  • 法律都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地怎么赔偿
    出让土地没有赔偿,只有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赔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搬迁和临时安置必要的补偿费。一、商品房拆迁的赔偿怎么赔商品房拆迁的赔偿是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针对非住宅类房屋,即运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按各省市的标准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拆迁赔偿一平方多少数额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我的房子被拆后一平方米能赔多少钱呢?针对这个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统一的具体标准,不同地区的补偿安置标准均不同。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
    2023-06-24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地赔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30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地赔偿吗?是说出让土地拆迁有没有赔偿?出让土地没有赔偿,只有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赔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搬迁和临时安置必要的补偿费。金额按房屋的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来确定。具体是如何赔偿的?来看下面的详细说明。
    • 新农合占用土地应当赔偿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建议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了是可以起诉的
    • 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补偿款是按照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来赔的应该怎么算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土地使用权证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2种,当拆迁补偿时,根据土地使用权证的分类进行补偿,当土地使用权属于国有土地时,结合房屋所有权证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当土地为集体土地时则按农村征收标准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规定:“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
    • 城镇土地使用权内的附着物应如何进行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2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土地性质、土地的平均年产值等等因素决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征收,应该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补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0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该项是不合理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被征收的,应该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