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债务的承担责任应由谁来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4:22:28 391 人看过

一、死亡债务的承担责任应由谁来负

欠债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承担,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欠债被起诉没有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1.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2.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三、长期欠债不还怎么办

长期欠债不还的处理办法如下: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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