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2)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申请变更经营者的(仅限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且新经营者为其家庭成员的),提交新经营者的照片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经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申请变更组成形式的,提交家庭成员的确认文件,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5)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二、办理材料
该此项资料仅限办理个体工商户地址变更时提交。
经营者本人签名
个◆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者无偿使用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没有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利用临时建筑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提交上述文件的,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自有房屋出具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可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的,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当符合《肇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六章的规定。◆商事主体不得以肇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属无偿提供的,提交无偿提供证明。
有房地产,且房地产上用途处写“私宅车库或住宅”类无显示商业用途,则应填此表。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未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交此项
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属无偿提供的,提交无偿提供证明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营业执照》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出具《营业执照》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并退回材料。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退回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鼎湖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
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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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 1.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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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手续流程江西在线咨询 2021-03-10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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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汽车违章处理地址?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1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队(交通管理队、第一队)。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鼎湖大道72日。电话:0758-2696399。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2)违反让行规定的;(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