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样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8:21:28 308 人看过

(一)申请人:重庆XX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号;法定代表人:周某,联系电话:

被鉴定人:王某,女,出生于19X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XX区龙组;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本申请人于20XX年5月18日收到XX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沙劳鉴字(20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理由如下:

1、沙劳鉴字(20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食指中节近端1/3以远缺如明显与事实与符。

被鉴定人受伤后一直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重庆市西南医院)治疗。被鉴定人在西南医院的《病案首页》、《病历》及《出院记录》均详细记载被鉴定人伤情,入院初步诊断和出院诊断伤情为:1.左食指末节毁损伤;2.左食指中节软组织部分缺失。

2、沙劳鉴字(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在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食指中节近端1/3以远缺如的情况下,竟依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2006)玖级17款之规定鉴定为伤残玖级,显然也不成立。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2006)玖级17款规定是:一手食指2~3节缺失。显而易见,即便被鉴定人伤情真如该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所诊断之情形,被鉴定人伤情亦尚不能构成伤残玖级。

3、虽然被鉴定人曾在申请人处工作,但其于2009年5月27日之受伤系其自残受伤,申请人从未认可其为工伤。申请人已对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之沙劳社伤险认决字(2009)第37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被鉴定人受伤系工伤)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已经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在被鉴定人受伤尚未确定是否为工伤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沙坪坝区劳动能力鉴定会也不宜对被鉴定人伤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综上所述,我们依法沙劳鉴字(20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规定,依法向贵委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申请,盼依法鉴定!

此致

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重庆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二)附:相关证据材料

1、沙劳鉴字(20XX)XX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及送达信封复印件;

2、XX医院关于被鉴定人之病历资料复印件;

3、XX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

一、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二)《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

(三)认定工伤决定书;

(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五)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七)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即时或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三)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送达,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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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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