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性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20:47 147 人看过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性质

(1)股权理论认为股权本质上是所有权。所有权理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理论,另一种是双重所有权理论。前者认为股东拥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公司有权对股东财产进行管理。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权是分离的。后者认为股东对公司拥有所有权,公司对公司财产拥有所有权,即双重所有权

前者认为后者。该法第四条规定:“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这说明国家在将资产投入公司后,仍然拥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出资财产的所有权不因出资而转移。在国家投资后仍为国有的同时,公司还拥有法人财产权。所谓法人财产权,实质上是法人对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这意味着同一财产有两个所有权。它不仅违背了一物一权的原则,而且在实践和理论上造成了混乱。以股权为所有权,将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的基本独立财产,导致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否定。因此,修订后的《公司法》只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股权与债权理论这一理论主张股权本质上是债权,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后,实质上成为财产所有权主体。股东对公司的唯一权利是收益,即收取股利和红利,这是股东所有权向债权的转化。这一转型的完成,使公司成为唯一的所有权主体,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公司财产,不受股东的控制。股东只关心股利和红利能否兑现,无意干预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本世纪末,随着股东所有权的逐渐弱化,股票已成为债务关系的纯粹反映,成为债务凭证。从发展趋势上看,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差距越来越小,股东的收益权已成为债权,债权理论强调公司法人对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指出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弱化的趋势,但没有认识到股权与债权的本质区别。首先,股权不仅是索取收益的权利,更是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特别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大多数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其权力中蕴含着丰富的债权权力。其次,公司股东不能抽回出资。除非公司解散,否则股东不得分割公司资产,债权需要偿还本息。最后,债权具有消灭时效的限制。只要公司存在,股东身份存在,股权就会继续存在

理论认为,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在营利性社团中的会员身份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属于会员权,包括产权和管理参与权。1875年,德国学者雷诺首次提出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股东为成员的法人团体。股东权是股东认缴的公司资本的一部分,相当于公司的股东权份额。它是一种既不是物权,也不是债权的特殊权利,股权被认定为一种“单一权利”。继雷诺之后,德国学者伦格尔斯伯格将股权的内容分为共同利益权和自利权。他认为,共同利益权是赋予成员实现整体利益的权利,自利权是赋予成员满足个人利益的权利。由于性质的不同,这两种权利不能构成一种“单一权利”。后来,德国学者改变了将公平视为成员所享有的一切权利的思维方式,称之为成员权。他们把会员资格与会员权区分开来,认为会员资格是基本的法律关系,会员权是这种基本关系的产物。从此,会员权被认为是以会员资格为基础的权利,因此会员权具有同一性。德国一些学者也把营利性组织和公益性组织的会员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试图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他们相信所有的组织都是人类的结合体。会员资格是第一要素,权利是第二要素,会员权利是以会员资格为基础的。会员资格的取得以协会一方与另一方的协议为基础。中国台湾学者王健认为,会员权是指会员对协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的总称。由于它以会员资格为基础,具有身份权的性质。然而,由于成员可以在自身利益的基础上获得和享有财产利益,因此成员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因此,可以将其解释为具有身份权和财产权性质的特殊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是属于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是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设立基础同时依赖于公司的资本规模和股东的个人信用,兼具资合公司和人合公司的特点的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属于典型的人资兼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从外在形态上属于资合公司,但与股份公司明显不同的是,它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也应该属于广义上的人合兼资合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限责任制企业需要有公司章程;二是公司章程由企业的全体股东的参与与意见,是全体股东的共同决定的结果。(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采取分级登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四)有公司
    2023-02-28
    433人看过
  •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的性质。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
    2023-04-18
    439人看过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性质,有私营企业,也有国有企业,具体性质要看出资人情况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一、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
    2023-03-02
    29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流程是:表决—通知—签约—登记。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质押也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因为质押之后有可能将股权转让给他人,所以需要提前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一、股权转让的要件包括哪些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而言,股权转让的要件如下:1、股东提前以书面形式将股权转让事项通知其它股东;2、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3、同意的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权质押的限制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
    2023-02-18
    19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1、一般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2、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转移手续。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2023-03-27
    35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流程如下:1、由当事人签订股权质押协议;2、依法提出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申请;3、提交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持股的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4、由工商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办理出质登记。一、借款人怎么拿股权出质才可以有效借款人进行股权出质的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有效:1、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3、要办理出质登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未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如何维权没有进行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携带
    2023-03-23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人丧失一部分股权甚或丧失全部股权以致丧失股东身份,股权受让人股权份额增加或者成为新的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性程度就要低一些。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的规定,这种规定相比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一般性规定,设定了更为苛刻的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人丧失一部分股权甚或丧失全部股权以致丧失股东身份,股权受让人股权份额增加或者成为新的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性程度就要低一些。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的规定,这种规定相比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一般性规定,设定了更为苛刻的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7
      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是这样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样本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
    • 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性质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有限公司是属于有限责任性质的公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人丧失一部分股权甚或丧失全部股权以致丧失股东身份,股权受让人股权份额增加或者成为新的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性程度就要低一些。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的规定,这种规定相比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一般性规定,设定了更为苛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