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拆迁主体资格,谁有拆迁主体资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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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主体资格,谁具有拆迁主体资格根据《中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与补偿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在本行政区域内,因此房屋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实施房屋征收的单位不得牟利。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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