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什么债务需个人清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0 15:52:08 60 人看过

一、离婚什么债务需个人清偿

个人清偿的债务主要是个人债务,以下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个人债务有什么,该怎么办

离婚个人债务有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对于夫妻的个人债务,一般是由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进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债务处理方式有什么

《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处理方式双方可以约定双方承担的份额,但是不能对抗债权人。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分割。若是对于债务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后是否需要清偿离婚前的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方没有义务清偿。离婚后债务是否还需要共同承担?离婚后债务不一定需要共同承担。首先还是要看所欠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而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可以不偿还,而由债务人自行进行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2023-07-16
    290人看过
  • 个人如何界定债务关系的,个人债务清偿是什么原则?
    一、个人如何界定债务关系的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借款合同、借条、无因管理证据、不当得利证据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产生的,所以签订合同,产生侵权行为等情形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
    2024-01-09
    271人看过
  • 个人债务清偿证明怎么写
    一、证明书主体信息甲方(债权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乙方(债务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住址:x市x县x乡电话:xxxxxxxxxx二、证明书主要条款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特签订本确认书。甲乙双方确认:(一)乙方于x年x月x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元(大写:x元),乙方确认已经收到甲方的出借款项,甲方对乙方享有债权。(二)经甲乙双方确认,截止x年x月x日,乙方尚欠甲方本金人民币x元(大写:x元),尚欠利息人民币x元(大写:x元)。(三)该笔借款的利息按照甲乙双方先前的约定,利率为人民币x元/月,不足一个月的按照每月30天折算成日利率计算,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四)还款和付息方式:乙方承诺按照以下方式偿还所有欠款和利息:1、x年x月x日前偿还本金人民币x元(大写:x元),利息x元(大写:x元)2、x年x月x日前
    2023-04-23
    114人看过
  • 破产清偿个人债务怎么办?
    律师解答:偿还。破产清偿个人债务也会进行偿还。债务人破产之后欠的员工的工资及医疗费用、抚恤金伤残补助金的费用,要划入员工的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当中,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该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是不用进行申报的,直接由管理人员调查之后列出清单并且进行公示即可。个人债权人要积极主动地主张自己债务的偿还,在还完必须还的债务之后就会偿还个人的普通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
    2024-05-03
    353人看过
  • 2024年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12
    313人看过
  • 债务离婚后谁负责清偿债务
    一、债务离婚后谁负责清偿债务夫妻离婚,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离婚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哪些债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8.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
    2023-10-29
    403人看过
  • 夫妻离婚企业债务如何清偿,离婚有哪些债务要清偿?
    一、夫妻离婚企业债务如何清偿如果是共同财产出资的公司,就需要将公司债务共同承担。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作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1)夫妻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未向工商部门提交分割财产的证明,该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体是单一的,实质上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作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二、离婚有哪些债务要
    2024-01-15
    394人看过
  • 什么是债务清偿?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一、什么是债务清偿?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同时,债务清偿还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债务清偿对于具体的企业而言,有利于企业保持一个良好的信誉,为企业进一步举债奠定基础;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危机意识和增强企业的效益观念;有利于企业适时调整其财务结构,创造利于经济效益提高的条件。二、债务清偿的原则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
    2024-01-13
    220人看过
  • 被继承人债务怎么清偿,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
    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三)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
    2024-04-05
    454人看过
  • 个人债务需要用共同财产清偿吗
    个人债务能否强制执行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第一,我们要分析个人负债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有些情况即使是个人负债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名下的财产理所应当的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即使是个人债务,如果一方名下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法院也是有权进行强制执行的,因为共同财产中有当事人的财产份额。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应当保障另一方的财产份额。一、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被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强制执行,具体如下:1、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中只起诉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财产的,可以申请增加被执行人;2、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名下的全部财产,包括债务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
    2023-03-10
    404人看过
  •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需要注意什么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要注意什么对债务的清偿虽然保障了债权人收回欠款,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服偿还责任。”同时该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根据以上规定,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当引起以下注意:(一)限定继承。限定继承就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只以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自愿清偿的除外。如今社会上对“父债子还”的观念还很强,债权人常会要求债务人的子女偿还所有债务,而继承人对此也不清楚,因此在法律规定范围外,继承人对债务进行清偿。而限定继承就是对这种“父债子还”的否定。(
    2023-06-18
    395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怎么偿还,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怎么偿还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
    2023-06-14
    111人看过
  • 个人债务还清
    个人债务
    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
    2023-07-02
    81人看过
  • 个人拍卖不足清偿的债务债务怎么办
    个人资产拍卖不够清偿债务的处理办法: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一、多个债权人该如何分配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首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不存在先后问题。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第二种是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对于均仅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来说,其受偿顺序均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决定;若债
    2023-03-14
    2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偿还离婚时哪些债务需个人清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4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谁来清偿婚前个人债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3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
    • 夫妻如何认定,离婚时哪些债务需个人清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夫妻离婚债务如何认定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
    • 离婚应该如何清偿夫妻个人债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0-01
      离婚如何清偿夫妻个人债务? 我姓赵,2004年与刘某相识并开始交往。在相处的过程中,我认为他外貌英俊,又很会照顾人,对他很有好感。当他在我们相识三个月后向我求婚时,我就一口答应了,并与其迅速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来办理的婚礼。婚后,我逐渐发现他的大男子主义思想十分严重,好吃懒惰、性情暴躁不说,还把我当成出气筒和发泄工具,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而对我又打又骂。我对自己草率的结婚行为非常后悔,多次萌生了离婚的念
    • 离婚债务怎么清偿,离婚债务多少条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9
      下列债务需要个人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