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对于申请人自己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用不动产作担保的,应当责令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书原件到法院抵押,待案件结案胜诉时再退回;用存款作抵押的,则除了责令其提供存款单或者存折附案卷外,法院还应当依照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即存款予以冻结,以防止申请人败诉后提前支取作为担保抵押的存款。
2、加强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它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谓"必要时",按照笔者的理解,也就是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争议财产等行为,只要当事人存在以上情况的,人民法院就应当依照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利于今后生效裁判文书的顺利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然,人民法院依照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方法,尽量避免对保全的对象造成损失,这样更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
3、在采取财产保全时,应当严格审查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涉及的财产,杜绝乱保全案外人财产的现象发生。实践当中笔者发现,一些申请人想当然的认为被告使用的一些财产属于被告,比如车辆、房产等,由于我国实行了特种物品登记占有制度,因此,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之前,应当注意调查取证,固定好证据,对于确实属于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于经过调查属于案外人的财产,应当及时对申请人行驶释明权,告知其自动撤回申请,拒不撤回的,裁定驳回申请。
4、慎重查封工程款。在实践当中,一些申请人认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正在做工程,便对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所做工程总工程款申请财产保全,实践当中我们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之前,应该先到相关部门调查,确认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所做工程的盈余额后,就工程的盈余额部分进行查封、冻结比较可行,如果仅仅根据申请人申请的数额进行冻结,实际执行时又没有那么多工程款可供执行时,则申请人往往会找人民法院的麻烦,要求人民法院按照财产保全裁定确定的数额执行,到那时,我们就会陷入不断的涉诉信访当中,因此,为杜绝这种现象,我们办案法官在查封工程款时,一定要注意到发包单位调查核实,确认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所做工程的盈余额后,我们再就工程的盈余额部分进行查封、冻结就行了,千万不要申请多少就查封、冻结多少。
5、对于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举行听证,对于确实查封了案外人财产的,应当及时解除查封,对于给案外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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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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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保全财产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答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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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如何采取保全措施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4《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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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遇到财产保全纠纷, 可以采取哪些具体法律措施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律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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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有哪些,交警采取保全措施应注意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一、交警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一是扣留车辆;二是扣留驾驶证;三是拖移机动车;四是收缴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非法装置、牌证;五是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体内含量测试、检验;六是强制排除妨碍。二、交警采取保全措施应注意什么交警部门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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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