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的支付主体有如下: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保险的,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明确提前支付救援费;
2、事故车辆未投保第三方责任险或者投保责任险过期未续保的,由道路救助基金提前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事故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费用,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事故中的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职业病鉴定费用的支付主体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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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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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谁来付,交通事故中的抢救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社会救助基金的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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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伤亡谁来付抢救费?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6事故车辆身份明确,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前支付抢救费用。事故车辆未投保第三方责任保险或者投保责任保险过期且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前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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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费用由谁付,交通事故对方不赔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一、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由谁付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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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由谁承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