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保全会通知房屋所有权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1:31:19 405 人看过

一、房产保全会通知房屋所有权人吗

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保全后,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所以保全房屋会通知房屋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财产保全的提出证据保全提出的主体。

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

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

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

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

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

以口头方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书和笔录应当载明请求诉讼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标的物或者有关财产的种类、数量、价额及所在地。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此外,在判决生效后至该判决执行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毁损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所以对房屋进行保全后,人法院会通知房屋所有人房屋被保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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