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田某某,男,1984年5月4日出生于湖南省凤凰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06年4月15日被刑事拘留,5月23日由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取保候审,2008年7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长芙检刑诉[2008]6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田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08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柏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田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2月24日凌晨,陈诚(已判刑)在本市芙蓉区天韵娱乐城与陈某、叶某某等人发生纠纷。陈某纠集被告人田某某、田某某、田某、田某某(已判刑)及田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持刀将陈某、叶某某砍伤,陈某构成重伤,叶某某构成轻伤。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田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
经审理查明:2006年2月23日晚,陈某、叶某某等人在本市五一西路93号蝴碟大厦天韵娱乐城唱歌。期间,更换了3次包厢,还怀疑娱乐城的服务员拿了他们的手机,引起娱乐城服务员陈诚(已判刑)及其朋友田红林、田仁早(均已判刑)、猪娘(在逃)等人的不满。陈某、叶某某等人因不小心打坏一个酒杯,与陈诚等人在娱乐城的大厅发生争吵。猪娘便纠集被告人田某某、田红林、田仁建、田仁早(均已判刑)、田红武等人追出天韵娱乐城大门对陈某、叶某某等人殴打,并持刀将陈某、叶某某身体多处砍伤,经鉴定,陈某构成重伤,叶某某构成轻伤。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开庭质证、查证属实的证据证明:
1、肖某某的报案及立案决定书证明,2006年2月24日凌晨,在本市蝴碟大厦天韵娱乐城唱歌,陈某、叶某某被人持刀砍伤;
2、证人肖某某、彭某、田某某、周某某等人的证言证明,2006年2月23日晚,陈某、叶某某等人在本蝴碟大厦天韵娱乐城唱歌,因打坏了一个酒杯,与娱乐城的服务员发生争吵,后被砍伤;
3、被害人陈某、叶某某的陈述证明,在本市蝴碟大厦天韵娱乐城唱歌时,与服务员发生了争执,后被人持刀砍伤;
4、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长芙公法检字(2006)第70号、第48号法医损伤检验报告书证明,陈某构成重伤,叶某某构成轻伤;
5、同案被告人陈某、田某某、田某某、田某某的供述;
6、陈某、肖某某、彭某的辨认笔录证明,田某某参入了打人;
7、被告人田某某的供述及户籍材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伙同他人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田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田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原羁押38天一并折抵,即自2008年7月28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纪斌
人民陪审员彭德均
人民陪审员杨国刚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欧阳婷
-
李某某、刘某、侯某某犯故意伤害罪
111人看过
-
原告侯某诉被告某、路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127人看过
-
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371人看过
-
原告崔某某诉被告杨某某产品质量纠纷一案
126人看过
-
被告人邹某某犯偷税罪上诉一案
305人看过
-
章某指控杨某故意伤害自诉案辩护词
26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赵某杀死赵某, 赵某在审理过程中被判刑, 赵某又因故意杀人获刑, 赵某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判刑首先要看怎么定罪,然后在定罪的基础上,根据罪名和犯罪情节来量刑。这首先要看李先生有没有杀人故意,如果有则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没有则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其次,赵先生又故意的犯罪情节,不为过失犯罪。法院应当在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两个罪名上判,量刑就要等定罪之后的结果了,不过既然有故意情节就不可能从轻处罚。
-
海东一某某刑事案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其特征包括: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换言之,只要可能触犯《刑法》的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