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被拆除时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20:41 288 人看过

1、私人土地被拆迁时有没有补偿?

私人土地被征用时有补偿。私人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苗木的所有者;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将安置补助款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法律依据:《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第八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的地点、类型和面积,地上附着物和种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六)其他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的具体措施。(2)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各项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总额不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时,应当有法律条款。按照法定程序,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合理补偿,先补偿后征收。任何违反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都是非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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