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说,竞业禁止发展至今,已经为很多企业运用,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就是针对对象不明确。韩智力介绍说,从竞业禁止的对象上看,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五类关键岗位员工:第一,高层管理者;第二,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第三,技术研发人员;第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第五,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而目前多数企业仅注意到与高层管理者和技术核心研发人员来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对于其他几类人群,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还有些企业走上另一极端,让所有员工都签署竞业禁止合同,对于非重要岗位的员工来说,签订这种合同反而阻碍了人员的顺畅流通。据韩智力介绍,目前有很多企业的竞业禁止合同都是以范本形式出现,从老总到普通员工全都签同一模式的条款,这样的合同签了等于没签;另外,对于在工作中不可能接触到任何经营机密、商业秘密的员工,即使签订了竞业禁止契约,也应当属无效。?
竞业禁止实际上是对企业的保护条款,它保护的是企业利益。而这一点与以往《劳动法》所主要保护的劳动者的利益是不同的。但可惜的是,仍有大量的企业对这一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重视不够。
用友软件人力资源部主管李宏飞说,由于对该合同内容的不了解,很多企业在合同制定时就不够完善,执行时漏洞就更多。许多企业与职工签订的竞业禁止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造成企业在追究员工及其新单位的相关责任时,取证困难,使得很多案件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韩智力说,企业在运用竞业禁止条款进行自我保护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有相应规定或协议的企业,一定要将条款尽量细化。在条款设置时要考虑全面,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进去,落实到纸面上。
第二,明确竞业补偿金问题。韩智力说,获得补偿是执行竞业禁止条款的前提。有部分企业对于竞业补偿金的问题上常与职工产生矛盾,往往在员工离职后不愿支付相应的竞业补偿金。可一旦发生纠纷,员工就可以企业未支付补偿金为由自由离职。关于竞业补偿金,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支付的具体金额。《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规定,员工的年竞业补偿金不得低于上年工资的1/2。
第三,在条款制定时,要注意注明,一旦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合同后该如何处理。一般企业都没有将违反后的相应处理方法注明在条约中,而是与员工有过口头协议,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第四,在员工入职、进入核心岗位之前就应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合同,而不是在其提出离职后再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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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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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合同还要竞业禁止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8次续签的合同加入了竞业禁止,虽然你只是普通员工(写程序的),无任何高级或者管理职务,不一定不应该被竞业禁止。而且竞业禁止条款只写如果员工违法条款那么将按公司损失赔偿,具体怎么赔偿没有写。那就依法赔偿。没有明确写竞业禁止期限,人事口头说解除合同时再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是可以的。离职的时候,可以重新签订竞业限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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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签订的竞业禁止合同都有效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表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但并不是唯一的方式,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合同约定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都可以证明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根据您的描述,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实际上也可以作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之一,如此,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则会约束双方。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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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竞业禁止协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3。 我查了一下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 由于我没有签定任何合约,应该没有违反约定竞业禁止,对否? 而法定竞业禁止的对象是:董事,经理和监事。我看了几个案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应该指总经理,而其他副总经理,技术经理或者部门经理应该不在限定范围。 至于董事和监事,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 我只有分红权,在口头被称过董事,但没有书面协议也未经工商变更。我从来未参加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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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竞业禁止的一种条款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31、竞业禁止条款属于任意条款,法律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上一定要有竞业禁止条款,所以竞业禁止条款属于任意条款。 2、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