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被电瓶车(非机动车)撞伤属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51:30 177 人看过

后我向公司提出工伤,公司认为因我涉及到交通事故,应按先民事后工伤的处理顺序,让我先向法院起诉,如法院判决对方确无履行能力,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后我向法院起诉,其间医药费、诉讼费、诉讼费用、代理费均由我垫付。判决书作判决生效壹个月内对方支付总额的一半,另一半在今年年底前支付。现生效已四十天了,但还无音讯,看来也只有在四十五天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请问:

1、类似于我这样的事情,是否有其它的更好的处理办法?

2、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是否均应由我垫付?

3、工伤处理是不是由公司垫付?按工伤处理应该是这样的吗?

天津和平区李东升律师回复:你公司的说法是对的,应当先解决交通事故问题,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应当赔偿。因为你是在下班的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我国劳动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对你按照工伤处理。

但是首先要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后,公司才能依照劳动法规解决你的工伤问题。现在你解决的是交通事故问题,所以诉讼费等应当由你垫付,法院判决是由对方支付的,还是应当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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