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54:59 29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自然人之间借贷什么意思
    一、自然人之间借贷什么意思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均为自然人。二、自然人之间借贷的生效时间(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三、自然人借贷纠纷的解决方式1、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
    2023-06-15
    402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主要类型包括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一、贷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借款合同会因为借款给付的方式导致生效的时间不同。具体分为: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4、出借人将特定资产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二、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需要分情况讨论。1.有约定借期利息和无约定借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贷款人(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了
    2023-03-14
    63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而非“生效”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不同范畴的问题。合同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立范畴,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属于对合同的事实上的判断。而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合同生效属于法律上的判断。合同成立是判断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谈得上生效问题,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不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尽管其已经成立,并且也可能反映着当事人之间事实上发生了一定的经济往来关系,但这种合同及其反映的经济往来关系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时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嗣后无效,或被撤销,合同虽已成立。但其设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2023-03-08
    489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时间应当怎样确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成立,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以借款行为付诸实践,也就是借款交付给债务人后,借款合同才成立。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1、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3、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二、什么样的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
    2023-06-23
    398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有什么限制
    一、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有什么限制自然人之间进行借贷活动的,在约定利息时,利率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2023-06-16
    164人看过
  •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一定要约定利息吗?
    企业间借贷,能约定利息。但是企业间约定的借款利息或者逾期还款的利息,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就是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一、放高利贷的后果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到法律保护。出借人利用自有资金高利放贷给他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中,借款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是什么具体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应当是:借款数额乘以利率再乘以借款时间,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2023-04-10
    231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交付之日起生效还是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律师补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2023-05-06
    383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不是属于要式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均为自然人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下:1、自然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2、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之日起生效。一、民间借贷的法律标准民间借贷利息法律规定如下:借贷合同中没有明确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债务人不用偿还。有约定利息的,从其约定,但最高不得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为无效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签订借款
    2023-03-10
    288人看过
  • 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包括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
    企业向公民出借款项,是其行使财产权的表现。根据最高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和第六条,以及法释[1993]3号《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民间借贷包括公司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方法。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判断:(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凡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
    2023-07-14
    456人看过
  • 论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与处理
    一、企业间借贷的表现形式企业间借贷关系是指企业法人之间或企业法人与非法人经济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由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并要求收款方在约定期限内返还相同金额的货币,因此同时支付一定金额的利息或利润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所称企业法人不包括国家授权经营金融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企业间的借款形式是双方以协议的形式直接确定借款关系,协议中明确了贷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有的还规定了担保、抵押等担保条款,担保单位参与了协议的签订。除了这种典型的企业间借贷形式外,,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表达形式有以下几种:(1)以合资企业的形式借贷。合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损益共担是合资企业的本质特征。但是,尽管一些企业法人之间签订的合资协议规定共同经营一个项目,但该协议规定:一方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只负责监督经营项目盈亏资金在经营活动中的使用情况,投资者应按期收
    2023-05-07
    385人看过
  • 企业间借贷合同及其与契约自由的关系
    企业间借贷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法人相互之间或企业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或利润的合同。企业间借借贷合同所涉及的企业法人主要表现为各种组织形式的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产生最早可追溯到17世纪初英属东印度公司和荷属东印度公司诞生,但作为一种特许设立的具有很强殖民色彩的企业法人,英属及荷属东印度公司并不具备现代意义上公司法人的一般特征。1844年英国颁布了全世界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公司法,公司开始以一般民事主体的身份与地位进入市场,此后以公司及有限责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开始在欧洲,北美及日本等国家陆续建立,并带动了公司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目前各类公司已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主要的交易主体。我国改革开发以来,经济飞速发展,原有的企业组织形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及社会
    2023-04-23
    231人看过
  • 民法典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的时候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二、实践合同有什么特征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实践
    2023-04-19
    215人看过
  • 企业之间借贷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企业之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在“**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县物资总公司、**合浦县物资供销公司、广西合浦县物资局**公司无效联营合同返还投资款纠纷再审申请案”中判令借款人应返还依无效合同确的借款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法定利息。在当前形势下,对于企业将自有资金出借给其他企业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所急需资金的,孳息应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众多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企业集中发动的系列诉讼案件的判决和执行。一是要统一协调。对于众多债权人向同一债务企业集中发动的系列诉讼案件,受理案件的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以及同一法院的不同审判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在上级法院的统一指导下集中协调、集中判决,协调执行,避免各地法院针对同一债务企业的同类案件出现裁判标准不统一,以及针对同一债务企业的多个案件在执行中出现矛盾和冲突的现象,依法平
    2023-08-16
    399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特点都有什么
    有下列特点:1、借款手续不完备。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碍于情面有时可能不写欠条或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2、担保方式不明确。3、借款目的不明确。4、利息过高有高利贷的现象。一、法院对高利贷怎么样解决虽然法律不允许民间借贷中出现高利贷,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民间借贷演变为高利贷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而很多时候当事人也会因此而产生纠纷,此时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对高利贷进行解决,那一般法院对高利贷怎么解决呢?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让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约定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当事人依据合同诉请法院保护这个区间利息,法院不予保护,但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后又请求返还,法院亦将驳回诉请;年利率在36%以上的,约定无效,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也可以请求返还。所以,法院最高只支持年利率24%的利息,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
    2023-03-31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9
      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 自然人借贷与企业借贷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1、合同的生效日期不同。 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据此,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对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生效日期应当根据合同法总则相关予以判断。也就是说除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的除外,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出借人未按约提供借
    • 如何识别自然人与合伙企业的双方借款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4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话,则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
    • 上下自然人之间之间生效借款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3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如果约定了生效条件,还要具备约定的生效条件。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行为,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