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旅游业营业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23:14 207 人看过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8-13生效日期:2002-08-13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黑地税函[2002]67号各市、地地方税务局:最近,各地普遍反映旅游业营业税管理中各项费用扣除标准难以掌握。给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带来困难。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省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旅游业营业税的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对帐目健全、原始凭证齐全、核算规范的旅行社,适用查帐征收的方法计征营业税。计算营业额时,对能提供正式、有效凭证的,方可予以扣除。二、对帐目混乱、凭证不全、核算不规范的旅行社,各地应用核定其营业税税前费用扣除率的方法核定征收营业税。三、实行核定征收的,营业税税前费用扣除率为营业收入的80%。四、适用核定营业税税前费用扣除率办法征收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营业额=旅行社提供旅游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80%)应纳税额=营业额×5%五、对各旅行社的税款征收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一经确定适用核定营业税税前费用扣除率办法征收营业税的,一年内不得变更。六、各地接文后,要立即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进行调查,确定征收方式,适时征收。对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以便于省局进一步完善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税相关文章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4-16生效日期:2003-04-16发布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浙地税函[2003]162号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为统一税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明确如下:一、对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从事电信线路代维修及代办电信业务,暂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从事其他业务应根据其业务属性按营业税有关规定确定适用税目征收营业税。二、电信单位销售各种有价电话卡,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电话卡的价款被确定为收入的时间为准。三、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规定中未列举按“娱乐业”税目征税的经营项目,应根据其业务属性按营业税有关规定确定适用税目征收营业税。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
    2023-05-05
    103人看过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6-12-03生效日期:1996-12-03发布部门: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川地税发[1996]142号各地、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根据全省地税系统流转税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现就营业税若干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缴纳营业税问题据部分地区反映,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计委、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发影字[1996]209号)规定:从1996年5月1日起,凡县(含县)以上城市电影院按电影票房收入的5%提取国家电影专项资金,按月逐级上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缴款单位按票房收入或租金收入的5%提取的电影专项资金由缴款单位在当地代缴营业税金。”对其计税依据如何掌握,要求明确。我们意见:缴款单位所取得的票房收入或租金收入除按全额征收3%的营业税外,所提取的5%专项资
    2023-05-05
    136人看过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三)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8-05-18生效日期:1998-05-18发布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地税发[1998]46号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在贯彻执行现行营业税税收政策的过程中,各地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现经全省地方流转税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对有关征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对受托运输企业的征税问题除另有规定外,对未提供运输劳务的托运企业,若将承运者的运输发票原票转交给委托方的,则对托运企业实际取得的手续费(佣金)收入,按“服务业--代理业”计征营业税。否则,对托运企业应依全额按“服务业--其他代理业”征收营业税。二、关于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适用税目问题纳税人承接的钻井勘探(包括工业打井和民用打井),爆破勘探业务,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其他设计、勘探业务均应按“服务业”征税。三、关于有关建设项目征收营业税问题(一)代办电信工程属于“建筑
    2023-05-05
    190人看过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技”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0-04-18生效日期:2000-04-18发布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浙地税一[2000]40号各市、地、县(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文件精神,现对“四技”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简称“四技”)业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其具体操作办法如下:(一)纳税人(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下同)从事“四技”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合同文本,先到各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认定登记手续,再向主管地税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局审核同意后给予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2023-05-05
    110人看过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99-04-20生效日期:1999-04-20发布部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鄂地税发[1999]82号各地在营业税征收管理中相继提出了一些问题,现依据新的营业税制,结合我省实际,就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作如下通知:一、人身保险业务的征免税问题对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免税范围仅限于财税字[1994]2号、财税字[1998]120号,财税字[1998]124号文件列举的免税险种项目,以上述文到之日起执行。凡未被列入免税名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应按期缴纳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如有新规定即按新规定执行。对一年期以上非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一律征收营业税。二、交通部门所属公路段施工队征税问题交通部门各公路段使用上级拨付事业经费用于管辖的本公路段公路的维护保养,凡未体现工程收入的,不征收营业税。公路段施工队从事本管段和其它地段工程作业,凡与
    2023-05-05
    139人看过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自1994年实施新的营业税制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已成为我省营业税的主要税源。但从今年前三个季度地方工商税收收入情况看,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收入增长迟缓,为了确保今年营业税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进一步强化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就加强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地要严格执行统一税法,准确及时地贯彻实施现行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同时,要在省局今年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大力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以适应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二、加强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征收管理,无论是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凡从事金融保险业征收范围的应税业务,都应按现行规定征收营业税。三、当前各地需重点加强征收管理的方面:(一)非现行税法规定“转贷”范围的其他贷款业务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二)金融企业
    2023-05-05
    24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税
    词条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 更多>

    #营业税
    相关咨询
    • 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导读: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 关于黑龙江省的婚丧假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
    •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
    • 2022年黑龙江省地税局社保问题怎么解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6
      1.查询个人社保有许多途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2.通过单位人力资源部查询,通过社保网查询,在社保查询网上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初始号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就可以进入自己的账户查询。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可以在自助查询机上查阅到,也可以打印出来。
    • 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8
      导读: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