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资料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具有重要价值,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化验单、检查结果、处方、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死者尸体等。这些资料可以证明患者就诊时的信息、医生的诊断、药品使用情况、手术失误、患者死亡等情况,是医疗事故认定必不可少的证据。
门诊病历是患者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资料,其中包括患者的主诉、医生进行的体检记录、患者的诊断以及医生提出的治疗建议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因此,对那些因不明的案件,应尽量动员患者家属及时进行尸检,以查清医方对患者的死亡是否负有责任。
处方、药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该法规旨在加强药品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分类管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处方药,是指能够对人的生命安全产生直接威胁,必须由医师按照病情、体质和药物的作用等特点,经过充分的检查和诊断后,才能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本办法对药品的分类管理,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类。非处方药实行备案管理,非处方药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所生产、经营的非处方药进行备案,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处方药实行注册管理,处方药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所生产、经营的处方药进行注册,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
本办法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以上是关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以及死者尸体在医疗事故中的证据价值的描述。这些证据资料对于认定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患者及其家属应当妥善保存。同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药品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规范药品分类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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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定: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否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是否存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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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应当如何举证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3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举证下列证据证明: 1.患者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 2.检验单。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 3.处方即药品。 4.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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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必须提交的医疗事故证据有哪些,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医疗事故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患者必须提交的医疗事故证据如下: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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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证据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5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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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明有哪些,交通事故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7一般是需要去交警大队开证明的,证明双方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有哪些证明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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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需要哪些证明?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07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需要诊断证明,还有医生开的住院证明。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作医疗时,根据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