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关于财产分割公证书的有效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33:28 278 人看过

财产分割公证书拆迁是有用的,房屋被合法拆迁后,虽然遗嘱中所涉的房屋已不存在,但却转化为货币形式的财产。一般对房屋享有财产权,不能把房屋实体上的灭失等同于财产权的丧失,其仍然享有财产权,享有的是由于房屋拆迁而转化为拆迁补偿款的财产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中是否有用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再拿地的时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有没有到期那就很难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公益性拆迁补偿是否低于商业性拆迁
    1、公益性拆迁补偿是否低于商业性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益性拆迁的经济补偿与商业性拆迁相同,以拆迁评估价值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如何支付?2。
    2023-05-31
    415人看过
  • 拆迁房的财产分割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
    2023-05-01
    101人看过
  •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离婚纠纷中多了一项新的争议:离婚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在现实生活中,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是很多朋友遇到的问题,本文旨在为离婚拆迁补偿款分配而发愁的朋友解决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在确定离婚补偿款如何分割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此时讨论的是离婚前的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割,因此,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就需要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
    2023-04-27
    460人看过
  •  遗嘱关于家庭财产分配的有效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家庭财产分配遗嘱在遗嘱人生前对其财产进行了处分,并且财产权属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不能再立遗嘱将此财产作为身后安排。但如果财产分割协议是对今后遗产的分配,未经公证,被继承人改变初衷,立遗嘱重新安排遗产的,以遗嘱为准。因此,家庭财产分配遗嘱是有效的,但如果遗嘱改变遗产分配协议,则以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家庭财产分配遗嘱在遗嘱人生前对其财产进行了处分,并且财产权属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不能再立遗嘱将此财产作为身后安排。如果财产分割协议是对今后遗产的分配,未经公证,被继承人改变初衷,立遗嘱重新安排遗产的,以遗嘱为准。家庭财产分配遗嘱是有效的,财产所有人生前对其财产的处分,且财产已按协议分配就绪,也就是财产权属已变更了,不能再立遗嘱将此财产作身后安排。如果财产分割协议是对今后遗产的分配,未经公证,被继承人改变初衷,立遗嘱重新安排遗产的,以遗嘱为准。 民
    2023-09-07
    30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和户口的关联性分析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仅是房屋的价值。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还一”。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地价和房屋重置成本价。一般来讲补偿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只是与补偿安置的面积有联系。但是在农村因人口较多,所以很多地方针对农村拆迁时,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满足对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所以,针对农村拆迁补偿没有绝对的限定,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补偿方案。拆迁补偿跟计生有关系吗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涉及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该法规对于拆迁补偿的计算基础是土地和房屋的面积,该法规的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3-07-03
    356人看过
  • 关于宗教房产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宗教团体房产的拆迁补偿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建设部《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宗发(1993)21号)精神及国家有关宗教房产政策,对我市宗教房产的拆迁补偿规定如下:一、对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教堂、寺庙),除因城市总体规划必须拆迁外,一般应尽量避免拆迁。宗教团体房产必须拆迁的,以便利信教群众从事宗教生活为原则,拆迁人按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功能等情况在同区位实行产权调换,同等面积部分不作差价结算。二、拆迁除第一条规定外的其他宗教房产时,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房屋产权调换。同时,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情况予以分别处理:(一)拆迁住宅房屋1、拆迁
    2023-04-22
    334人看过
  • 编写拆迁补偿申请书的有效方法
    一、编写拆迁补偿申请书的有效方法1.申请人的身份证、住址;2.申请事由;3.请求政府给予拆迁安置补偿待遇;4.事实与理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拆迁补偿申请书写作的基本原则拆迁补偿申请书写作的基本原则如下:1.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2.程序正当的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3.结果公开的原则。三、拆迁补偿未达标如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补偿未达标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行政
    2023-09-08
    61人看过
  • 关于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该怎么分割
    离婚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应该平分,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拆迁安置房离婚后怎么分割拆迁补偿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房产,协商不成,到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有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2023-07-23
    446人看过
  • 分析公司拆迁补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一、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拆迁奖励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单位失火应该怎么赔偿单位失火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进行赔偿。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
    2023-07-18
    351人看过
  • 拆迁补偿财产分割起诉期限是多久
    1、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争议的,可以在发生争议后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关的权利。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存疑不起诉期限是多久?存疑不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左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三款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事实仍未查清、证据不足
    2023-08-17
    461人看过
  • 财产分割协议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来处理。对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再诉讼解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再进行判决。无论是协议、调解还是判决都必须遵循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一般进行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对动产的具体分割方法包括:①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的所有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其差额部分,由多得一方以货币的形式给予补偿。②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③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
    2023-06-17
    186人看过
  • 没有一书四方案对于拆迁补偿有什么影响?
    一、没有一书四方案对于拆迁补偿有什么影响?一书四方案中包括征收补偿的方案,如果没有一书四方案的,土地征收是不合法的,征收的经济补偿可能比较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建设用地审查应当实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会审制度。“一书四方案”是在报请有权机关批准征收土地的过程中由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来的,所以应该有由市县级国土部门负责进行公开。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能降低。如果补偿不合理,很有可能政府的征地拆迁是违法的。此时,先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看“一书四方案”存不存在,再看看内容全不全、程序合不合法。二、申请一书四方案需要什么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1、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
    2023-06-02
    59人看过
  • 财产分割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一、财产分割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1、财产分割公证书若是有效,那么会永久有效。财产分割协议书(合同)的公证书没有规定有效期限。协议所约定的财产一旦能分割,当事人应该立即分割。如果一方当事人侵犯了另一当事人的财产权利,被侵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该期限,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就丧失了利用公权力维权的权利了。2、一般情况下,拿着公证书可以办房产过户。过户流程如下:(1)过户不经过中介的,要把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要卖方房产证当事人在场办房产过户;(2)准备好材料后,要到房产局填表和存量合同,合同上的金额要和签订合同上的金额一样;(3)材料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返还回执单,再按回执单的日期去交税;(4)房产过户税交完后就可拿到房产证。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署后需要进行公证吗?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署后需要进行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
    2023-06-17
    468人看过
  • 离婚时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时拆迁款是否会被分割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土地补偿款离婚时需要分割吗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要是因一方过错而离婚的话,此时过错方是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需要在双方之间均等的分割,不存在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2023-07-21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拆迁中财产分割的公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1
      财产分割公证书拆迁是有用的,房屋被合法拆迁后,虽然遗嘱中所涉的房屋已不存在,但却转化为货币形式的财产。一般对房屋享有财产权,不能把房屋实体上的灭失等同于财产权的丧失,其仍然享有财产权,享有的是由于房屋拆迁而转化为拆迁补偿款的财产所有权。
    • 我想请问有没有拆迁财产分割的公证书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财产分割公证书拆迁是有用的,房屋被拆迁后,财产分割公证书中的房屋虽然已经不存在,但却转化为货币形式的财产。一般不能把房屋实体上的灭失等同于财产权的丧失,实体房屋灭失后其权利人享有房屋拆迁而转化为拆迁补偿款的财产所有权。
    • 怎样分割拆迁补偿财产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8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 关于拆迁财产的分配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2
      房屋产权所有人是拆迁分配的依据。 拆迁财产分配应当根据房屋产权所有人判断,所谓的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应当是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姓名及其配偶子女。如房产证上没有该人姓名,户主与该人又无法律上支持的继承等财产分割关系,那该人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若房屋所有权人去世,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
    • 财产公证书对于拆迁有没有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5
      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