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关注的问题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7:04:50 255 人看过

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市、县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具体有如下巡视对象及范围:一是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是其他要求巡视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省委巡视组多久巡视一次

省委巡视组省直单位和县市区一般1个月巡视一次,市州一般2个月巡视一次。省委每届任期内,应当对所有巡视对象至少巡视一遍。对市(州)、县(市、区)的巡视以常规巡视为主,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视以专项巡视为主。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四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问题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时所拥有的分工和权限。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原告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时所拥有的分工和权限。解决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法 院 管 辖 范 围 : 离 婚 案 件 审 理 原 则离婚案件审理原则是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基本准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应当依法受理。根据此规定,离婚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综合考
    2023-09-12
    185人看过
  • 巡回审判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巡回审判包括巡回收案、巡回开庭、法律宣传等内容。巡回审判制度是我党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它从方便群众诉讼和利于法制宣传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拓展审判空间,把开庭审理的形式不局限于法院的法庭之内,而是把法庭开到群众和社会中去,既节省了当事人的经济开支,加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又可以增强审判人员的群众观念;巡回审判模式既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这一客观现状相适应,又与能动司法这一法制理念相适应,巡回审判模式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更好地方便当事人(特别是老弱病残的弱势当事人)诉讼,更大程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减少维权成本,能够更好地宣传法律,使大家知法、守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巡回审判作为一项既方便群众参
    2023-06-07
    58人看过
  • 男子冒充省委巡视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诈骗罪怎么判刑
    【事件经过】男子冒充省委巡视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4月26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破获了一起冒充省委巡视组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案件。4月24日,有一男子使用手机与该县采育场及县直机关多名干部联系,冒充省委巡视组工作人员,要当事人第二天上午到该县县委书记办公室进行谈话。第二天上午,该男子又以领导要联络上级感情需要资金为由,电话要求当事人转款到某指定账户。该县部分干部接到可疑电话后,及时将信息报告了省委巡视组第八组驻江华的领导,查无此事。随后,该县公安局及时向县委和市公安局汇报了情况,并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调查,民警掌握了涉案手机卡的开户信息,并用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随后,民警连夜驱车千里,于4月26日凌晨6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作案手机3部,领导干部通讯录3本,银行卡6张,他人身份证2张。【法律解读】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2023-11-24
    206人看过
  • 巡回审判的含义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巡回审判的含义及适用范围1、含义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自己的辖区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采取巡回流动的方式,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它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2、适用范围巡回审判可适用于简单民事案件的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在适用案件类型方面主要有以下及项:1、婚姻家庭类(离婚纠纷;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纠纷;继承纠纷):2、相邻关系类(宅基地纠纷;通行、通风、排水、采光等纠纷)3、标的额较小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4、标的额较小的合同纠纷。二、现阶段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存在的问题1、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2023-04-27
    267人看过
  • 关于报复陷害罪的范围问题
    报复陷害罪的数罪问题的界限: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1、主体要件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何公民。2、犯罪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打击报复陷害他人,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则是意图使他人枉受刑事追究。3、犯罪手段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基于职务,滥用职权或假公济私,诬告陷害罪则不要求必须利用职权。4、陷害的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四种人,而诬告陷害罪可以是任何干部和群众。报复陷害罪的管辖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的,如果实施了报复陷害行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侵犯的客体,构成什么罪,就以什么
    2023-07-23
    369人看过
  •  特别小组关注哪些问题?
    为了确保事故调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事故调查组应由多个部门和领域的专家组成。这些部门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安及消防机关、监察机关、工会、水行政部门,以及有关技术专家。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为了确保事故调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事故调查组应由多个部门和领域的专家组成。这些部门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安及消防机关、监察机关、工会、水行政部门,以及有关技术专家。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2023-09-07
    458人看过
  • 在单位组织的巡视中,如果是工伤
    答: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工伤,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案例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俗称“三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因此在旅游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意外伤害。这种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既有认定为工伤的案件,也有未认定为工伤的案件。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因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或者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而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工伤予以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规定:“职
    2023-05-02
    136人看过
  • 仲裁范围——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1993年12月,A、B两公司通过口头协议,开始购销交易,A公司向B公司提供了价值90万元的货物。1994年1月23日,两公司又签订一份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A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货,B公司验收后付款;若双方发生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994年1月28日,A公司依合同约定向B公司提供了价值35万元的货物。B公司一直持续付款直至1999年2月,共计支付50万元货款,仍欠75万元货款。2000年3月,A公司以B公司拖延货款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B公司立即给付货款75万元。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B公司的律师提出A公司的请求不成立并做出如下答辩:首先,两公司在1994年1月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中虽约定了仲裁条款,但对1993年12月的90万元货款并未达成仲裁协议,因此其并不在仲裁范围之内,A公司不能以仲裁方式解决。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公司己经支付
    2023-06-06
    231人看过
  • 死刑适用范围应该注意的问题
    我国在适用死刑时一般比较严格:1、对死刑适用对象范围予以严格限制;2、设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规定;3、确立严格的死刑核准程序。为更好地对适用死刑有一个全面地了解,现就在适用死刑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这一说明。一、对怀孕妇女适用死刑的情况。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死刑缓期执行,但这就有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人工流产的和自然流产的情况,为此特作一说明。1、在关押期间或在法院审判时作了人工流产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案件起诉到法院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被人工流产的,及法院受理时被告人是怀孕的,准备做人工流产后的都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审判机关不得判处死刑或死缓。2、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审判时也不适用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不适用死刑,但如果因另外其他的罪被起诉或交付审判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在被抓时是甲罪,则无论被告人是人
    2023-06-11
    488人看过
  • 有关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问题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毁损后存在代位物的,应返还原物的代位物。所受利益依其性质不能返还的,应返还其价值。受益人的善恶意对返还利益范围的影响。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国家对其予以收缴,而不是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
    2023-07-19
    291人看过
  • 确定没收财产范围的相关问题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1、没收财产为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处以的刑事处罚之一。具体的没收财产范围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全部或者一部分。没收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刑法》第59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
    2023-07-08
    316人看过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及相关问题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如下: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者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申请外观设计不需要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需要提交图片或照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判断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
    2023-07-07
    373人看过
  •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问题
    夫妻财产有以下约定效力:依法成立的夫妻财产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即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约定,该约定自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并签字或盖章时发生法律效力。一、根据民法制度婚前财产约定是否需要公证法律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
    2023-03-07
    136人看过
  • 仲裁法范围的问题
    问:一工程完工,建设单位请一事务所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事务所出具了报告,后主管单位(一投资方)对工程决算进行了行业内部审计中发现,事物所的报告中的数字本身多处错误,即进行复查,发现有假变更等增加的工程款和计算错误未查出,最后,主管部门反复征求意见,施工单位和建设的单位蓝、、、拿不处增加工程款的理由,主管部门下了审计结论,比原结论审减价款几十万元。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协议到一地的仲裁,申请要求建设单位执行事物所的报告,付工程款。后仲裁委员开庭,庭辩报告数字表数字是错的,报告内容有的计算项目是错的,但,认为事物所的报告施工队和建设方已签字认定,是有效的,不管主管部门的否是对错不管,应执行事物所的报告的报告。我不懂,为什么,明知道是虚假的骗国家资金的行为,还仲裁执行事物所的报告(无任何有权单位认定的报告)?请问,是否有权仲裁?仲裁是对是错?答:有权仲裁。仲裁是正确的。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
    2023-06-06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巡视组办案不公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
      实事求是地写,最后提出相关证据;从XX的内容,就法院判案不公问题,涉及司法程序,一般巡视组是不会过问的,会告知你通过上诉或申诉等法律程序来处理。
    • 巡视组工作督办,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的职责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2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中央巡视组传达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 配合巡视组对党中央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办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专利申请的范围要注意什么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
      专利申请的范围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专利申请范围与现有技术发生重合; 二是专利申请范围过于狭窄。
    • 个问题注册公司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经营范围的拟定可按行业类别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一个公司有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两大类经营范围可选择。主营业务是公司主要发生的业务,辅助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周边的业务。比如科技类的研究开发,为主营业务,辅助业务可填写批发零售或者销售。
    • 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1
      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同时其合法权益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在对等原则下他们与我国公民一样有权作为申请人提出司法行政复议。法人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而成立的一种组织,它可以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