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4:00:24 67 人看过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以执行的条件为:一审诉讼、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因转让其他住房而形成一处住房的被执行人在城镇虽只有一处住房,但在当地农村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的等。

一、拍卖下来的唯一住房多久有房租

法院拍卖唯一一套住房应给债务人的并不是多少年的房租,而是依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后剩余的钱款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不需要写申请书。

二、民间借贷只有一套房产可以拍卖吗

民间借贷只有一套房产可以拍卖。但是债权人必须为被执行人另行提供住房。比如可以通过以小换大等方式为债务人提供住房。通过这种方式拍卖欠款人住房的,债权人事先应当与法院充分沟通,取得法院的认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三、农村自建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在进行农村自建房的强制拆除的时候,尤其需要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此时拆除自建房会影响到农民的居住权,没有受到保障,那么一般不能够进行强制执行拆除。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已经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问)我们能否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
    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一、欠债唯一一套房子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拍卖吗判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识别唯一住房是否属于生活所必需住房,属于则原则上不能执行,不属于则可以执行。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有:1、被执行人子女有足以保障被执行人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产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二、刑事案件房子怎么处理1、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承担还款责任的,在法律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查封、拍卖该房子。只有一套也可以查封、拍卖。2、当然,如果房屋面积较小,仅能维持基本家庭生活用,一般不
    2023-04-04
    277人看过
  • 必须满足的唯一一套住房执行条件
    当被执行人的扶养人有其他住房,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他房屋,或者申请执行人愿意为其提供廉租房或降低租金时,可以执行唯一一套被执行人的住房。执行通知送达后,已给予三个月宽限期,执行人以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支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唯一一套住房可以执行:1.执行被执行人的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何判断一套住房是否符合被执行人的执行条件?"判断一套住房是否符合被执行人的执行条件,需要综
    2023-11-08
    134人看过
  • 唯一可以实施的住房条件有哪些?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住房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唯一房产的条件是什么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虽只有一套住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登记在其名下的唯一住房仍可执行:(一)对被执行人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一审诉讼或仲裁立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被执行人在其户籍所在地或拟执行的唯一住房所在地农村享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或被执行人享有小产权房等权属上有瑕疵而无法自由流转的住房的;(四)被执行人将其唯一住房用于出租、出借或虽未出租、出借,但超过一年无人居住
    2023-08-16
    380人看过
  •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可对欠债者唯一住房进行执行
    第一种情况,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第二种情况,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但是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为了逃避债务,转让、转移自己名下的房产,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这不属于保护的对象,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履行。第三种情况,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比如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临时的周转房。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或者是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这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激励配合执行的机制。第四种情况,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法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
    2023-08-17
    189人看过
  • 被执行人唯一房屋可以抵债吗
    可以,给被执行留一定数额租金就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何解除被执行人身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
    2023-04-17
    359人看过
  • 执行“唯一住房”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执行唯一住房应遵循哪些原则为均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与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执行唯一住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穷尽其他执行措施原则。一般情况下,若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宜对其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二)申请人申请在先原则。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应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为前置条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三)解决临时住房在先原则。对于确实无处居住的被执行人,在对其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前,宜事先解决好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临时住房,由申请执行人提供临时性住房或先行垫付租房费用。(四)有益执行原则。执行唯一住房时,应当综合考量处置该房产时可能产生的评估、公告、执行、生活保障等费用,若除去上述各项费用后并无余值或余值不大,则原则上不宜对该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二、执行唯一住房补贴标准首先对于被执行人在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
    2023-02-19
    381人看过
  • 债务人住房的唯一性如何影响其是否具有执行权?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什么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
    2023-07-17
    331人看过
  • 个人债务会执行夫妻唯一按揭房吗
    一、个人债务会执行夫妻唯一按揭房吗也可能会被执行,个人债务纠纷、银行欠款,无力偿还会被法院起诉,债权人及时拿到生效判决书,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名下的所有资产。《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二、夫妻一方债务怎么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满足私欲挥霍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该种债务为夫妻一方
    2023-06-01
    366人看过
  • 唯一住房执行异议书
    申请人:XXX,女,XXX年XXX月XXX日生,汉族,住XXX市XXX弄XXX号402室。电话:系拟强制执行房产的实际所有人。请求事项终止执行对XXX市XXX区XXX路XXX弄XXX号602室房产的拍卖、执行程序。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事实和理由一、申请人从未收到过上述被执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义务的告知。贵院于2011年3月XXX日查封了上述被执行房屋,并责令被执行人于2011年3月XXX日前履行义务。申请人从未收到过上述被执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义务的告知,也无从知晓被执行人是否收到。事实上被执行人XXX自2010年6月XXX日已被羁押于XXX市XXX看守所,后被移送至XXX监狱。鉴于被执行人XXX无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义务,故提请法庭查证当时送达的地址及签收人,以确认被执行人XXX是否真正收到过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义务的故意。如果草率认定因被执行人XXX至今未履
    2023-04-27
    52人看过
  • 唯一房产执行条件是什么
    一、被执行人名下仅登记有一套唯一住房,对该唯一住房什么情形下可以执行?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虽只有一套住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对登记在其名下的唯一住房仍可执行:(一)对被执行人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一审诉讼或仲裁立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被执行人在其户籍所在地或拟执行的唯一住房所在地农村享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或被执行人享有小产权房等权属上有瑕疵而无法自由流转的住房的;(四)被执行人将其唯一住房用于出租、出借或虽未出租、出借,但超过一年无人居住的;(五)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系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当交付的房屋的;(六)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县级市、县、区范围)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房屋租金的;(七)其他可以执行
    2023-06-10
    461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唯一的住房能否执行
    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但是也有例外,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即使房产系“唯一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居住房屋,也应作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予以强制执行:(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例如,被执行人有子女可以提供其他住房。(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这种情况下,“唯一住房”是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刻意为之,该房屋仍应强制执行。(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唯一住房”并不是排除执行的“挡箭牌”,被执行人应承担责任还是要承担。律师补充:为均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与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执行“唯一住房”时应遵循
    2023-05-06
    250人看过
  • 能否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住房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同样可被执行。虽然在我国法律一直秉持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在执行债务人名下住房时,应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
    2023-04-15
    157人看过
  •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也可执行?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二)、唯一住房也可执行?一般只能查封,无法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三)、唯一住房的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
    2023-04-29
    341人看过
  • 债务人能依法获得唯一住房吗?
    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就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一、房屋被查封到法院怎么执行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对查封房产进行拍卖。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二、唯一的房子被法院查封可以拍卖吗不可以。如果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要生活的,法院不可以进行拍卖,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对被执行人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且能够为被执行人提供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则可以对其进行拍卖。三、怎么强制执行老赖唯一住房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
    2023-03-05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唯一住房债务能执行成功的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1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子,应当执行: 一审诉讼、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因转让其他住房而形成住房的; 被执行人在城镇虽只有一处住房,但在当地(县级市、县、区)农村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 被执行人的一套房屋用于出租、出借; 4、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连续一年以上未居住的; 5、住房是执行案件债务所指向的标的物; 6、其他不适合认定为一套房子的情况。
    • 债务人指定债务人唯一住房能执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
    • 债务人唯一住房房产执行了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0
      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
    • 债务人唯一住房的部分房产依法可以执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
      债务人若是没有偿还债务能力,且房子不是唯一住房,或者房子过大,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房产。债务人中有一套住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
    • 债务人为自己唯一住房是否一定可以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3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后,“唯一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执行的理由。依据其二十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就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