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经判决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或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申请抚养费减少或免除抚育费。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离婚时,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决定的抚育费数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抚育费不足或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特殊的情况,因此必然要对其抚育费进行变更。所以,法律允许变更抚育费,但必须依法变更。
(一)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
(二)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
(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无论是增加、减少抚育费,父母双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时,可诉请法院解决。
(四)还有一种情况,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父母一方申请减少子女抚养费数额的,必须要有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包括父母的经济收入减少或者出现困难导致无法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而减少抚养费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抚养费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少支付
397人看过
-
我国关于抚养费减少规定的具体情形有什么
194人看过
-
我国刑法规定什么情形下可以不缴罚金减刑?
177人看过
-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176人看过
-
社保退保规定: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
435人看过
-
可申请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128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依据法律规定,抚养权人向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可以在哪些情形下请求增加抚养费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0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将支持增加赡养费: 1、被扶养子女当地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原金额不足以支持; 2、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金额; 3、其他情况。
-
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减免信用卡债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1、信用卡持卡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发生重大疾病致残或死亡。 2、信用卡持卡人宣布破产,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豁免信用卡债务。 3、信用卡人丧失劳动能力,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明知本人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不能恶意透支信用卡,没有债务清偿能力也不等于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如果持卡人并不是恶意透支,而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没有经济来源无法偿还信用卡的,要向发卡行申请
-
抚养权可以在哪些情形下更改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3(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
-
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又是怎样规定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夫妻离婚后,子女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失去经济来源或收入下降,是否可以减少抚养费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呢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
-
抚养费减少申请可以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