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对格式合同的思考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9:13:36 401 人看过

格式合同以契约自由为理论基础,结果却成为了滥用自由权利的典范,走向了契约自由的反面,引起了立法、司法、行政的广泛关注,甚至是社会对格式合同的普遍敌视。在今天,格式合同的作用和它所带来的后果不得不让我们对它进行相应的规制。我们可以综合采用自律规制,行政司法、立法、社会监督的方式。

(一)、制定专门规范格式合同的法律法规。

(二)、确立保护消费者及其经济上处于劣势主体的利益,维护诚信,保障公平交易,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格规范订立程序。

(四)、赋予特定机构或法院司法机关撤消格式合同中部分或全部违反公平与诚信原则的条款。

(五)、严格限制免责条款订立格式合同,严格把关,多重审查。

(六)、充分发挥工商行政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于危害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从重从严处罚。

(七)、充分重视和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维权作用,使其真正成为代表消费者利益,依靠群众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八)、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与教育,提高我国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九)、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辨证统一体,格式合同也不例外,它是一把“双刃剑”。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格式合同将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必将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与市场贸易的繁荣,同时也将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种种问题,我们只有正确认识格式合同,结合我国实际,广泛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理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互相补充,以立法规范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与消费者保护、监督为辅助,强化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制体系,才能在日常经济与贸易中趋利弊害,使其服务于经济建设,并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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