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终止后处理装修物的规定有: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一、租房会出现什么纠纷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认为,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二)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房合同协议。
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三)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大量有关这方面的案例表明,聘请专业律师参与房地产租赁谈判、租房合同协议签订,在避免损失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房屋租赁纠纷赔偿损失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如何补偿购买的商铺房租
在租赁期限内商铺的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新的买家不愿意继续原来的租赁合同,租户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且租户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商铺的权利。租赁期间买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租户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租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违约金。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租户还可以要求赔偿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
装修终止合同如何清算
146人看过
-
装修物物处理房屋租赁
248人看过
-
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后的赔偿如何处理?
89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后的装修处理建议
487人看过
-
租赁合同租赁期间装修费如何计算
441人看过
-
有装修租赁合同满期后如何约定
258人看过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要拆除部分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应该如何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91.其装修是否经过您的书面同意? 2.如您当时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可拆除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法院不予支持。 3.如您当时未同意,承租人私自装修的,您也不用承担,合同期满其应当搬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
-
租赁租赁合同的解除,如何办理终止合同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3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
业主如何终止装修合同物业管理与负责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如果是针对装修公司的话,他们就是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设备以及劳动等完成对房屋的改造,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而对于装修业主来说,就是要通过支付报酬,然后获得对房屋进行改良后的工作成果。
-
如何处理租赁合同规定的部分装饰装修合同?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确立了这一问题的处理原则。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合同解除时,如果当事人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针对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主要从违约责任角度来确定相关费用的承担主体。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出租人赔偿。同时,此情形下如给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