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4:03:40 206 人看过

刑事裁定书指法院在刑事诉讼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依法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裁定后制作的诉讼文书。刑事裁定书是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一种重要司法文书,其作用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保障人民法院的判决得以实现。生效的裁定书与生效判决书一样,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范本具体是什么?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范本具体是什么

刑事裁定书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括注“原审上诉人”。下同)……(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此处写明对原判的上诉、抗诉和本院二审作出的裁定或判决及其年月日和字号。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原一审案件无此段),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简写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

经再审查明,……(肯定原审有效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是正确的,证据确凿、充分。对事实、情节方面如有异议,应通过对有关证据的分析论证,予以否定)。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进一步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分析批驳申诉人及有关各方对原判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论证原判的正确性)。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原系一审结案的,表述为:

“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第二、原系二审维持原判结案的,表述为:

“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和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

第三、原系二审改判结案的,表述为:

“维持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内容要包括依法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根据要求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书写具体案情,法院判决等具体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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