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5:40:14 426 人看过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已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驱逐出境相关文章
  • 行政拘留不予处罚的情况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一、17岁的未成年打架者要拘留多久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处罚款。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处罚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致人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16周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3-03-05
    30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
    一、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可以申请举行听证的处罚包括:(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作用是什么1、有利于从制度上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用制度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彻底改变了以往那种通常由一个行政机关自己审批、自己管理、自己督查和自己处罚的大包大揽式的做法。2、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问题。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避免了分散执法和交叉执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3、有利于精简行政机构,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对同一违法事实不再出现多个部门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的现象,
    2023-06-11
    500人看过
  • 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023-06-13
    53人看过
  • 非法狩猎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
    非法狩猎的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2、吊销狩猎证;3、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等等。一、捕猎三有动物立案标准是什么捕猎三有动物立案标准如下: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2、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3、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所谓“三有动物”指的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因为其中有三个有字,所以称为三有动物。所以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允许猎杀。对于“三有动物”,私自捕捉可捕杀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二、贩卖獐子违法吗獐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吃獐子是犯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2023-03-23
    435人看过
  •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
    2023-04-24
    348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免除都有哪些情形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一、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如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会堵塞了违法者的“自新”之途。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之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被胁迫人实施违法行为并非行为人主动的意思表示,而是
    2023-04-01
    19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哪些情形可以从轻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主要有以下情形:(一)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等。二、行政处罚法减轻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三、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2023-03-26
    200人看过
  • 哪些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一、哪些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一)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二)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
    2023-04-24
    330人看过
  • 哪些行政侵权情形国家不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对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概括性规定。此处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目前法律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邮政传递中造成的损失。
    2023-05-01
    371人看过
  •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影响个人政审吗,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不会影响个人政审,只有作出刑事处罚才会留下案底,免予刑事处罚就是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程度。醉驾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追诉时效已过,犯罪情节轻微等。一、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影响个人政审吗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不会影响个人政审,只有自己或家人触及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才会影响政审。醉驾不起诉即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二、醉驾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醉驾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都是构成犯罪,不追究的理由都是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由检察院做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审理阶段,应当由法院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
    2023-04-26
    425人看过
  • 非法拘禁行为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拘留可免于处罚: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犯罪。指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过了追诉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期为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经过5年的法定最高刑期为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经过10年的法定最高刑期为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经过15年的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经过20年等。追诉时效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追究刑事责任。3、特赦免刑罚的。根据宪法,全国人大常委有权决定特赦。特赦后,罪犯不得再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事件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事件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入事件。这些犯罪的追究必须以受害者等的通
    2023-08-06
    42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不予复议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怎么办?1、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这就是说,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除了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外,行政复议机关都应当予以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1)申请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和有立法权的市级政府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2)申请人对不是由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出
    2023-06-02
    122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情形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行政行为出现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明显不当的情形,或者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向当事人告知事实理由和依据,或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将不成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如果行政行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要求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6.明显不当。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还不成其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成立,同时决定了对行政相对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
    2023-11-14
    387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请求什么情形下不予受理?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申请期限又无法定正当理由的;(二)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等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三)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已经向其他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一、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二)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三)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2023-06-28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驱逐出境,是指主权国家强制外国人限期离境。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有权将违反本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驱逐离境。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被限期离境,在通常情况下,需由法院做出判决,是一种法律措施;有的由安全部门宣布,是一种行政措驱... 更多>

    #驱逐出境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都会有哪些行政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 哪些情形下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予给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哪些行政处罚不予立案的情形主要是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立案:是指确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的生成。行政机关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处理的,除适用简易程序外,都应当正式立案。立案标志着案件的“出生”和一般程序的正式启动。
    •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有哪几种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02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行政处罚无效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无效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处罚无效的依据是: 1.《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无效的含义较为宽泛,包含了无效和撤销等。对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而无效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具有程序抵抗权,即拒绝服从或合作的权利。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