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有没有义务还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有义务还,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如果债务是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的支出,无论是否知情都是要共同偿还的。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举证
1.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3.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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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不知情,一方还有另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8婚后产生的债务,除非与债权人明确的约定是一方的债务,一般视作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好了债务分担方式,也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承担债务后可以根据约定向另一方主张。另外,由于涉及到第三方利益,在离婚诉讼中法官极有可能不处理夫妻的对外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分居并不包括分房居住,而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夫妻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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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偿还一方债务的义务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5夫妻有连带清偿对方债务的义务;清偿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清偿债权方可以在事后向另一方追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